
朗读
中心各科室:
现将《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2日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印发 2023年06月12日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保障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科室及职责
第三条 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科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办公室对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单位内部承办科室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参与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三)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四)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承办科室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起草合同;
(四)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按时向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查
第七条 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八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九条 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条 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办公室存档,一份由财务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科室保管和履行。
第十一条 经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记管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二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单位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三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五条 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科室及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大。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六条 财务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七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科室及办公室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合同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附件: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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