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行政执法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行政执法程序不够完善、行政处罚量罚不够得当、行政复议或行政诉代理紊乱等。为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案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接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副本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案件情况。
二、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度。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工作人员的作用,并由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诉讼。
三、建立诉后总结制度。各单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应诉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并在诉后一个月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四、上述各项制度将列入县政府对各镇乡政府、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项目年度考核。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