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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海滨新城
金港湾工程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玉环海滨新城金港湾工程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玉环海滨新城金港湾工程建设
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2月13日,代县长陈伟义召集有关人员,就玉环海滨新城金港湾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鉴于玉环海滨新城金港湾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专门建立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陈明迪,副组长:占必有(珠港镇坎门办事处),成员单位: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办)、海洋与渔业局(玉环渔港监督)、交通局、公安局、边防大队、玉环海事处、珠港镇坎门办事处、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总指挥:占必有(兼),指挥部成员以坎门办事处工作人员为主,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今后该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指挥部负责组织解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大力协助。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工作,由坎门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按重置价拨款给坎门办事处,作为本项拆迁工作的补偿、拆迁经费,实行包干,多不还,少不补,并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石料场有关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办)和坎门办事处联合提出解决方案,县里出面组织实施。
四、工程建设涉及的禁航工作,由坎门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县交通局、边防大队、玉环海事处、玉环渔港监督等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与会人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陈伟义 县政府 代县长
李茂芳 县政府 副县长
陈明迪 县政府 副县长
施红兵 县府办 副主任
徐福根 县府办 副主任
华汉领 县府办 科 长
林高龙 县府办 副科长
王伍勇 县国土资源局 局 长
姚碧松 县海洋与渔业局 党委书记
耿江平 县规划办 副主任
李建军 县矿管办 主 任
陈华平 玉环海事处 处 长
龚维根 玉环渔港监督 监督长
张华明 县交通局
占必有 珠港镇坎门办事处 主任
陈绪亮 珠港镇坎门办事处 副主任
郑岩祥 坎门渔港工程指挥部 副指挥
吴建华 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