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召开共青团芦浦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
报 告
团县委:
共青团芦浦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届期已满。为了更好总结经验,有利于推进我镇共青团工作的全面开展。镇团委决定于二OO三年八月下旬召开芦浦镇第十五次团代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三个代表”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团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镇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镇团员青年,主动迎合芦浦发展要求,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芦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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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芦浦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芦浦镇第十五届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
镇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共55名,根据全镇团员的分布状况和工作的需要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出席镇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由各团支部于二OO三年七月十日前选举选出。
四、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代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团内活动能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一定贡献的团员。代表产生以各支部为单位,严格按《团章》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五、团委会设置
芦浦镇第十五届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六、选举办法
芦浦镇第十五届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委员中产生。
七、工作要求
召开镇第十五次团代会是我镇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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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是镇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大会的召开,对于统一全镇团员青年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团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镇“两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我镇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事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为此,镇团委要求镇属各团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团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镇第十五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芦浦镇委员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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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镇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支部名称 |
代表名额 (名) |
其中女代表 (名) |
支部名称 |
代表名额 (名) |
其中女代表 (名) |
机关 |
5 |
1 |
分水 |
2 |
|
中学 |
4 |
1 |
江家 |
1 |
|
小学 |
2 |
1 |
上岩 |
1 |
|
漩门 |
3 |
1 |
红山 |
1 |
|
道头 |
4 |
1 |
浙江玉升 |
2 |
1 |
隔岭 |
3 |
1 |
台州隆大 |
2 |
|
小塘 |
2 |
|
台州康宁 |
2 |
1 |
大塘 |
2 |
|
漩港水泥 |
1 |
|
金山 |
2 |
|
协丰 |
1 |
|
小沙 |
1 |
|
橡胶管件 |
1 |
|
大沙 |
1 |
|
康大 |
1 |
|
井头 |
5 |
1 |
包装材料 |
1 |
|
大坑 |
1 |
|
江北 |
1 |
|
百丈 |
1 |
|
|
|
|
尖山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