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施工质量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03〕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四日
关于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自今年以来至目前为止,我市共发生建设施工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是实施“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第二年,全市上下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今年6月的“安全月”活动,要求结合8、9月份我市台风频发的特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建筑业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把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不能停留在口头、文件和批示上,要一层层落实责任,一条条落实措施。
二、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市建筑施工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工地行业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其中对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阶段要作重点检查,特别是8、9月份是我市台风频发季节要做好对高层建筑建设施工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对脚手架、“三宝四口”、垂直运输机具、围墙、基坑开挖、模板支撑等部位也要作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些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订和实施根治的方案,保证万无一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工地,要采取坚决措施,该限期整改的坚决限期整改,该勒令停工的坚决勒令停工,并按建筑业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筑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的自觉性。同时要抓好各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形成一套系统的安全培训网络。今后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培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