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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宜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大主席团、镇乡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推动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认真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努力营造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杜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决定于2003年7月1日至7日在全县开展以“劳动者---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第三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宜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宣传周活动,是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劳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广泛宜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企业管理者提高依法管理意识,进一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加强本次活动的领导,县人大法工委、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决定联合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镇乡、各部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落实相应的活动经费,并精心实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真正使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主题深入人心。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这次宣传周活动是向全杜会宣传普及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知识,重点是制止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依法参加杜会保险。
三、形式多样,形成声势
1、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开展一系列宣传。
宣传周活动期间,利用电视、电合、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栏目、版块及固定播出时间,宣讲劳动者的依法维权知识;利用现代网络,发送手机短信;利用“玉环人力网站”,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窗。各镇乡要对各基层组织和用人单位提出开展宣传活动的要求,也要通过有线广播,设宣传栏、出黑板报、挂标语口号、用简明直观的形式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
2、举办劳动法制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
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宣讲团,通过镇人 大主席团、政府和行业协会在全县巡回宣传,为县镇乡两级人民 代表和企业主、劳动管理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 同时,邀请在镇乡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
3、举办一次全县联动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7月5日,在珠港(城关、坎门、大麦屿开发区)、楚门、清 港镇的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站,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向广 大群众发放宣传资科料、现场受理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有关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咨询活动,并邀请县领导参加。宣传咨询活动要形成一定的声势,把宣传周活动推向高潮。
四、结合劳动法执法检查和“春苗行动”,集中查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
今年6-8月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劳动法执法位查和全省劳动 保障系统开展的查禁非法使用童工的“春苗行动”,宣传周活动 要和此二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受理广 大劳动者的投诉。宣传周活动以后.集中力量查处和曝光一批违 法案件,并且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予以宣传通报,在全县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本次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镇乡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全省劳动老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情况表》报县人大法工委、人事劳动杜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各一份.
附件一:《玉环县第三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标语口号》
附件三:《全省劳动者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情况表》
玉环县人大常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玉环县第三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学杰
副组长:梁玉柱 陈树刚 陈宜青
成 员:蒋嘉琴 陈奕康 陈文荣 汪涛
办公室设县劳动监察大队.陈树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7221203(人劳),7222411(工会)
传真:7222226
附件二:
“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标语、口号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劳动法》是劳动者的保护神
3、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劳动者,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5、纪念《劳动法》颁布九周年,广泛普及劳动者依法维权知识
6、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7、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8、规范企业用工,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行为
9、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10、坚决查处克扣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11、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切实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1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负有全责
13、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4、不管您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15、参加社会保险是您的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是您的权利
16,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