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七日
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建设“数字玉环”,努力完成信息化县创建任务,按照“统一整合,规范管理,着眼应用,注重实效”的发展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组织领导。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并协调、指导全县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县信息中心作为职能单位,负责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和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并设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
二、统一项目管理。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县内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按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各镇乡、部门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工程,必须有业务需求书、技术规范书和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并报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由县财政拨款建设的项目,统一由财政部门会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招标,实行工程单位资质认可、评审验收,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开支进行审计;规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含MIS和CIMS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等以及所包含的后台设备、网络设备、电脑终端、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工具软件等整体系统。在建项目应尽快补办相应技术资料,纳入统一管理。
三、统一网络平台。要按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避免各种网络和系统的重复建设。县信息中心建设的党政综合信息网络是全县党政机关单位统一的信息平台,其他单位不得再投资建设类似综合平台。除上级特殊要求外,各镇乡、部门的网络信息系统都必须进入该平台,实行统一的信息管理,未建网络的单位,必须有2-3台计算机接入县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包括:文书1台,单位负责人1-2台),以确保县政府与各镇乡、部门之间的网上公文交换和信息共享。
四、统一网站建设。县信息中心建设的县委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中国玉环”门户网站是全县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负责全县统一的网上信息对外发布,向群众提供网上办事、咨询、投诉等服务,全县已上网的单位要与其做好连接工作。各镇乡、部门要在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积极组织资料上网,及时进行内容更新,凡需要对外公开宣传的玉环综合信息,都要及时在“中国玉环”网站上对外发布。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严防出现安全问题。
五、统一信息资源开发。以“数字玉环”建设为目标,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采用统一标准,按照“详细、准确、及时”的原则,尽快建立本单位专业数据库,重点建设党政信息、经济类、科技类、社会公共类数据库。同时,各部门要从电子政务建设的全局出发,打破条块分割,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公益性信息上网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统一技术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方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信息化培训,逐步扩大信息化的普及和应用。县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个层面的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应用培训和管理员的技术培训。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培训工作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