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继续加快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名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玉教人[2003]11号),现就做好2003学年县名教师特殊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教学、教科研第一线,专业对口的下列名教师:浙江省特级教师,台州市名教师,台州市科技新秀,县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办法:
由名教师本人填写《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申报表》,经所在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后,在9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各校要认真做好名教师特殊津贴申报工作,同时要为名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示范骨干作用,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申报表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申报表 |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申请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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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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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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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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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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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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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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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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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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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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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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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 ||||||
宅: | |||||||||
名教师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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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师评定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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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或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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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或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县“名师造就工程”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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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
年 月 日 | ||||||||
主题词:名师建设 特殊津贴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