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浙政办发[2001]76号和玉人劳[2001]24号文件精神,2003年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按下列标准,其它补贴按在职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发给,工资从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分配在城区以外学校的毕业生工资标准
本科生:职务工资为381元;津贴为163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大专生:职务工资为339元,津贴为145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中专生:职务工资为324元,津贴为139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二、分配在城区学校的毕业生工作标准
本科生:基本工资465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大专生:基本工资443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中专生:基本工资418元,省定津贴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城区学校包括:玉城中学,县职教中心,环山小学,玉环电大,县中心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城关中心小学、城关三合潭小学,百工中学、实验学校。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工资 标准 通知
抄 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九月八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