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民办学校:
为了扶持鼓励民办学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台政发[2001]7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和玉政发[2002]87号《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的精神,结合玉环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民办学校实行专项奖励和补助,名单如下:
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 10万元
县实验学校 25万元
浙东人文综合中学 15万元
榴岛中学 15万元
百工中学 5万元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专项奖励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