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玉环王仁辉根艺美术馆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王仁辉同志:
你《关于要求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玉环王仁辉根艺美术馆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依法登记后,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艺术作品的展览和学术交流,为发扬根艺艺术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玉环县民政局
二○○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