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04]25号
镇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学习,构建学习型机关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改进学习理念。培养“终身学习”理念。高度重视机关干部学习教育,把学习由个人行为变成组织行为,把单个的、零散的学习纳入系统规划和组织管理之中。把学习组织起来,不仅可以提高学习的效能,形成学习的氛围,而且能形成一种不学为耻的压力和以学为荣的责任感,使每位干部明白学习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更重要的是社会行为;学习不仅仅是个人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社会责任;学习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一个单位事业的成败。
二、改进学习内容。实行“订单学习”。除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全年的学习内容通过向镇机关干部征询后进行确定。
三、改进学习方法。实施“有效学习”。一是把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采取相宜的学习方法。讲座主要邀请一些领导专家就某一专题进行集中辅导,帮助干部深入领会。自学主要由干部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本领进行有针对性地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研讨是通过有组织的研究与讨论,将学习引向深入,以激发大家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培养独立思考、联系实际、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善于联系,融会贯通。从学习内容相关性出发,前展后延,从相对独立的各个学习内容找到其内在的有机联系。三是开展学习竞赛。划分学习小组,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相互间通过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开展学习竞赛。四是专题性调研。倡导开放式学习,在学习中提出问题,在学习中研究问题,在学习中解决问题。根据所学的理论,深入实践,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调查和研究,把一般的原理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把一些具体现象升华为一般的科学结论。
四、改进学习激励机制。试行“学分制”。学分制具体分5项:
(一)学习态度(分值20)。具体包括:(1)人到(分值10)。由党政办根据干部每次学习出勤情况计分;(2)心到(分值10)。由宣传办根据干部学习记录情况计分。
(二)学习表现(分值25)。具体包括:(1)发言(分值10)。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干部每次学习讨论发言踊跃程度计分;(2)参赛(分值10)。由宣传办根据学习竞赛参赛情况计分;(3)供稿(分值5)。由《学习》(镇编学习参考资料)编缉根据干部供稿情况计分。
(三)学习成绩(分值15)。具体包括:(1)知识测试(分值5)。由宣传办根据干部测试成绩计分;(2)学习心得(分值10)。由宣传办根据干部学习心得撰写情况计分。
(四)学习习惯(分值15)。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干部个人平时自学情况酌情计分。
(五)学习成果(分值25)。具体包括:(1)文章发表(分值5)。由宣传办根据干部理论、调研文章发表情况计分;(2)建言献策(分值5)。由党政办根据干部平时通过各种途径建言献策情况计分;(3)职务履行(分值15)。由分管领导根据干部职务履行情况计分。
机关干部学分考核周期同年度考核(一年);学分占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10%;学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学分高(优秀)的同志给予适当奖励,对学分低(不合格)的实行批评诫勉;学分作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分考核对老同志在某些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学历教育和业务性培训不列入学分考核范畴。
中共楚门镇委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0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