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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建立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潘旭辉
沈智深
郑友煊
成 员:金 秋(县府办)
李国立(县府办)
庄文建(县公安局)
冯光龙(县交通局)
陈文娟(县委宣传部)
詹娇琴(县残联)
戴 凯(县发展计划局)
倪贤相(县教育局)
盛光伟(县司法局)
王海滨(县农业局)
谢德顺(县卫生局)
陈义彪(县安监局)
陈 进(县工商局)
郑加宇(县质监局)
陈敦中(县城管局)
王立德(县交巡警大队)
黄友生(县法制办)
林福明(城关办事处)
史炜荣(坎门办事处)
游荣根(陈屿办事处)
朱 旭(楚门镇)
朱启强(清港镇)
林初荣(芦浦镇)
林启严(干江镇)
陈正法(沙门镇)
许 敏(龙溪乡)
梁 斌(鸡山乡)
金荣通(海山乡)
联席会议在县交巡警大队下设办公室,主任:王立德(兼)。
二、联席会议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压事故、保稳定”的主题,结合各自职能,分析研究各个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对策。
(一)通过每季度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分析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有关情况;
(二)研究部署各阶段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各成员参加。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