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县实验学校,县教育印刷厂:
为进一步激励学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秩序的稳定。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在机关和县属学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玉教办[2003]26号)精神,县教育局“创安”领导小组对各直属单位“综治”进行考评。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综治”考核合格的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名单及金额通知如下:
楚门中学 600元
玉城中学 600元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600元
坎门中学 500元
东方中学 500元
实验学校 500元
环山小学 500元
县中心幼儿园 500元
县电大 300元
县教师进修学校 300元
县教育印刷厂 300元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综治 奖励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