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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度干江镇
绩效考核千分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明确各办的工作职责,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干江加快实现小康社会而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现将《2004年度干江镇绩效考核千分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干江镇各线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2、干江镇内部管理考核内容细则
3、干江镇农村工作指导员及驻村干部考核细则
4、干江镇计生工作考核细则
5、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4年9月28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绩效考核 细则 通知
抄 送:县委办 县府办 县委组织部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4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35份
干江镇2004年度绩效考核千分制
实 施 细 则
一、考核内容
本细则考核内容由各线重点工作、内部管理、信访工作、计生工作、农村工作指导员及驻村工作等五个部分组成。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细则实行千分制标准分制,各线重点工作占300分,内部管理250分,信访工作160分,计生工作150分,农村工作指导员及驻村工作140分。
2、考核指标以县级有关部门核实的年度统一数据、各相关办公室的书面汇报、办事群众的满意度、机关干部的评议以及镇班子领导的评价为准,进行综合打分。
3、政治学习指标根据各支部的学习记录和学习考勤情况打分;考勤以打卡机及报告单提供数据为准;上报信息指标以党政办提供数据为准,标题信息计1条,简讯计0.5条;办事效率、整体形象、廉政建设和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指标,在征求各线分管领导、联村领导意见后综合打分。
三、奖罚措施
1、全年综合得分在950分以上,给予每分考核奖8元。
2、全年综合得分在800—949分之间,给予每分考核奖7元。
3、全年综合得分700—799分之间,给予每分考核奖6元。
4、全年综合得分在700分以下的,不发考核奖,并扣发县年终奖金200元。
5、凡在县对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加分的,每加0.1分奖该线每人3分,每扣0.1分的罚该线每人3分,受到上级效能建设暗访通报批评的扣10分,凡被县一票否决的线,该线每人罚250分。
6、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含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下(含记大过)处分的,对当事人罚250分,当年受党内或行政撤职以上(含撤职)处分的,对当事人不发考核奖。
7、联办、联村领导奖金按所联办、村平均金额计算,未联办、村人员奖金按全镇的平均数计算,未列入有关项考核的线按该项平均数计分。市、县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按《农村工作指导员及驻村干部考核细则》单项考核。奖金由镇财政拨出,财贸办统一发放。
8、在考核中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项目的考核得分,并作通报批评处理,同时追究该办主要负责人责任。
9、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镇先进及诫勉待岗处理的重要依据。
10、未尽事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请镇班子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镇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林仁碧
副组长:周红宇 金华松
成 员:林水元 陈 婷 李华江 王晶晶
周伟刚 耿珠峰 孔泓英
附件1:
干江镇各线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
纪 委 |
严格查处违纪案件,年立案在党员标准的3‰以上 |
50 |
每未完成一件扣10分 | |
落实建设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
50 |
每未派驻一起扣10分 | ||
各办公室评廉、述廉活动定期进行,开展“四廉”活动 |
50 |
每未完成一次扣10分 | ||
开展违纪党员回访 |
20 |
每未完成一次扣5分 | ||
开展党员干部的党纪党风教育,每年至少3次,要有纪录。 |
30 |
每少一次扣10分 | ||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结案率达80%以上。 |
60 |
每未登记一件扣4分,结案率每降1%扣2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组 织 |
严格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
50 |
每少一名扣1分 | |
加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 |
30 |
每少一项扣10分 | ||
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
50 |
酌情打分 | ||
加强村级党建工程建设 |
30 |
酌情打分 | ||
抓好“先锋工程”创建验收工作 |
40 |
每未达标一村扣10分 | ||
完成组工信息基本分 |
20 |
每降10%扣2分 | ||
完成组工调研文章 |
20 |
未完成不 得分 | ||
做好组工宣传工作 |
20 |
酌情打分 | ||
完成县委组织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宣 统 |
加强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 |
50 |
每未完成一项扣5分 |
推进基层党校和宣教中心建设 |
50 |
酌情打分 | |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 |
30 |
酌情打分 | |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阵地建设 |
40 |
酌情打分 | |
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寺观庙堂整治检查,完善档案。 |
40 |
酌情打分 | |
文 广 |
开展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抓好文化站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节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
35 |
酌情打分 |
及时开启广播,正常性线路巡查,保证网络畅通。 |
15 |
酌情打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武 装 |
按规定建立民兵组织 |
30 |
酌情打分 |
按要求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 |
30 |
酌情打分 | |
按时完成基干民兵点验工作 |
20 |
未完成扣完 | |
按要求完成民兵年度训练和应急分队训练,合格率95%以上 |
50 |
合格率未达90%扣完,未达95%每降1%扣5分 | |
按要求完成征兵工作,无责任退兵 |
60 |
未完成任务或出现责任退兵全扣 | |
每年对新入队民兵进行一次政审,条件符合,手续完备。 |
30 |
无政审全扣,手续不全,酌情打分 | |
政治教育有计划:基干民兵每年受政治教育不少于4次(面授不少于1次),授课面达80%以上;参加军训的民兵政治教育不少于2天;有1-2名政治教育辅导员。 |
40 |
每未完成一项扣10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党 政 办 |
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完成县下达的调研,上报信息任务 |
40 |
每少一项扣10分 |
负责镇文件和各类文稿和起草,及时收发传递公文 |
50 |
每发生一起差错扣5分 | |
认真做好来宾接待工作,严格按制度和规定执行 |
40 |
酌情打分 | |
做好大院内的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水电维修工作 |
30 |
酌情打分 | |
严格管理机关用车,切实做好安全行车工作,维护大院停车秩序 |
30 |
酌情打分 | |
保证机关干部的就餐,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无事故 |
30 |
酌情打分 | |
信息化工作:①与县党政综合信息网连接;②建立本单位门户网站;③加强对已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④完成信息化工作其他任务。 |
40 |
未完成一项扣10分 |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40 |
酌情打分 | |
全程 办事代理制 |
负责申请人的咨询、留言、代办和转告等事项,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
80 |
酌情打分 |
负责做好来电来函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工作 |
60 |
每未完成一项扣5分 | |
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来人来电来函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有关的总结材料。 |
60 |
酌情打分 | |
亮牌上岗,文明用语,对所受理的事项切实负责。 |
60 |
每违反一项扣10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财 贸 |
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政府预算 |
40 |
酌情打分 |
财政收入185.5万元,科技投入占镇财政预算支出的2%,其中科技三项经费不低于1%,教育投入占镇财政投入20%以上。 |
50 |
每未完成一项扣5分 | |
管理好预算内外资金,增收节支 |
50 |
酌情打分 | |
管理监督财务收支及财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 |
60 |
每发生一起违纪扣10分 | |
健全和保管财务档案。 |
30 |
酌情打分 | |
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名录库工作 |
30 |
每未完成一项扣5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
工 业 |
工业总产值4.7亿元 |
10 |
每少1%扣2分 | ||||||||||||
上千万元企业数3家、上五千万元1家 |
20 |
每少1家扣4分 | |||||||||||||
出口交货值0.5亿万元、外贸自营出口额60万美元 |
15 |
每少1%扣2分 | |||||||||||||
推介招商项目5项 |
20 |
每少1项扣4分 | |||||||||||||
引进企业1家 |
10 |
未完成扣完为止 | |||||||||||||
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得分与2003年比较 |
20 |
每减10%扣2分 | |||||||||||||
申报省级以上新产品项目1项 |
15 |
每少1项扣5分 | |||||||||||||
完成网上企业数8家 |
15 |
每少1家扣2分 | |||||||||||||
完成技术难题招标3项 |
10 |
每少一项扣3分 | |||||||||||||
引进科技项目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50万元。 |
20 |
每少1项扣5分 | |||||||||||||
专利授权4项 |
10 |
每少1项扣3分 | |||||||||||||
人才引进中级3人 |
15 |
每少1名扣5分 | |||||||||||||
企业培训2次 |
10 |
||||||||||||||
开展个体私营户名录库工程:三产企业数比上年增长1% |
10 |
每错漏2户扣3分 | |||||||||||||
二、三产企业抽样调查 |
20 |
酌情打分 | |||||||||||||
安全生产:网络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无工伤事故;责任状签订100% |
40 |
酌情打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农 业 |
农业总产值9892万元 |
20 |
每少5%扣5分 | ||||||||||||
森林火灾受害率不得超过1‰;森林防火发生次数不得超过25次/10公顷。 |
20 |
每超0.2个千分点扣5分 | |||||||||||||
征用林地审核率和林木凭证采伐率,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均于100% |
10 |
未完成一项扣5分 | |||||||||||||
虫情调查监测覆盖率和防治率>85% |
15 |
未完成一项扣5分 | |||||||||||||
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家 |
20 |
未完成全扣 | |||||||||||||
村级集体经济329万元 |
20 |
每少1%扣2分 | |||||||||||||
农渔民人均纯收入4949元 |
20 |
每少1%扣2分 | |||||||||||||
村级财务审计完成6个村 |
30 |
每少一个村扣5分 | |||||||||||||
材帐镇管代理制100%的村实行 |
15 |
未完成一个村扣3分 | |||||||||||||
完成疏浚2100千米 |
50 |
酌情打分 | |||||||||||||
农民安全农产品培训800人 |
20 |
酌情打分 | |||||||||||||
创无公害示范镇 |
25 |
未完成全扣 | |||||||||||||
完成农产品代码证发放 |
15 |
酌情打分 |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20 |
酌情打分 |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
政 法 |
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 |
“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示范点建设 |
10 |
每项各10分,未完成则全扣 | |||||||||||
结合“12.4”法制日进行普法宣传,外来人口普法治理工作 |
10 |
每项各5分 酌情打分 | |||||||||||||
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聘任基层法律宣传员,创办普法专刊,上报普法信息,建立台帐、档案。 |
15 |
酌情打分 | |||||||||||||
调解工作 |
民间纠纷调解率95%以上 |
10 |
少1%扣2分 | ||||||||||||
纠纷积案总数不得高于上年 |
10 |
每超1例扣2分 | |||||||||||||
纠纷转化刑事案件 |
15 |
每发生1起扣8分 | |||||||||||||
创治安 安全村 |
签订综合责任书100% |
10 |
每少1个村扣5分 | ||||||||||||
对帮教、监改对象登记造册;帮教对象改好率85% |
10 |
每项各5分,未登记扣完,改好率每降1%扣1分 | |||||||||||||
刑事、治安发案率比上年无上升 |
15 |
每上升2%扣3分 | |||||||||||||
治安安全 单 位 |
发案率比上年无上升,无发生刑事案件;合格率高于90% |
15 |
每项各5分,发案率每上升1%扣5分,合格率每降1%扣5分,发生1起扣5分。 | ||||||||||||
安全文明 小 区 |
无重大刑事案件、火灾、伤亡、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发生 |
20 |
每发生1起扣5分 | ||||||||||||
无毒区域 |
吸毒人数比上年无上升 |
10 |
增1人扣2分 | ||||||||||||
安全文明 校 园 |
镇中学、中心小学达“安全文明校园”标准 |
10 |
每少1所扣5分 | ||||||||||||
人口管理 |
暂住人口规模居住达300人 |
10 |
每降5%扣2分 | ||||||||||||
出租私房管理 |
10 |
酌情打分 | |||||||||||||
宣传教育 |
召开“四五”普法动员会1次,制定实施方案 |
10 |
各5分,未完成则该项全扣 | ||||||||||||
每季至少下基层检查指导1次 |
20 |
每少1次扣5分 | |||||||||||||
开展村治保、调解人员和护村队员培训每季1次 |
20 |
每少1次扣5分 | |||||||||||||
每季召开一次村治保调解工作例会 |
20 |
每少1次扣5分 | |||||||||||||
帮教、监改对象集中教育至少2次/年,受教育面至少90% |
10 |
每项各5分,教育少一次扣5分,教育率每降1%扣2分。 |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
民 政 |
殡 葬 改 革 |
配有镇殡改专管员;成立村殡改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配有村殡改联络员。 |
45 |
每项各15分,未成立则该项全扣。 |
|||||||||||
与丧户签订丧事协议书;签订村责任书;督促各村制订殡改管理制度。 |
45 |
每项各15分,未制订则该项全扣。 |
|||||||||||||
火化率100%;火化登记造册。 |
30 |
每项扣15分,未达标或无登记则该项全扣。 |
|||||||||||||
严禁乱葬乱埋;出具治丧协议;建立骨灰去向档案;登记原有寿坟或已建公墓。 |
40 |
每项各10分,未完成则该项全扣 |
|||||||||||||
对“二沿五区”内已建坟墓核查造册;制订清理计划。 |
30 |
每项扣15分,未完成则该项全扣 |
|||||||||||||
民政救济 |
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作 |
20 |
酌情打分 |
||||||||||||
及时发放救济物资和救济金 |
30 |
||||||||||||||
拥军优属 |
现役军人优待金和军人立功受奖奖金,按时发放。 |
20 |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计 生 |
完成 计生 指标 情况 |
年计生率95%以上 |
40 |
每降1%扣10分 |
|||||||||||
出生人口指标95%-105% |
30 |
每超或少1%扣5分 |
|||||||||||||
已婚育龄夫妇长效节育率达82%以上 |
25 |
每降1%扣3分 |
|||||||||||||
引产率控制在10%以下,杜绝大月份引产 |
30 |
每项扣5分,引产率每超1%扣5分 |
|||||||||||||
药具应有效率96% |
25 |
每少1%扣3分 |
|||||||||||||
合格村(协会)建设 |
合格协会达标率一、二类50%以上 |
25 |
每少1%扣5分 |
||||||||||||
合格村达标率在70%以上,配强配足村级计生员每村至少1人 |
30 |
达标率为15分,每降1%扣3分,村级计生员每少1人扣3分 |
|||||||||||||
优质服务 |
搞好2人优质服务村试点工作 |
20 |
每少一个村扣5分 |
||||||||||||
宣传 教育 |
计生基础知识普及率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各90%以上 |
25 |
每少1%扣5分 |
||||||||||||
开展村级计生员培训2次/年 |
10 |
少一次扣5分 |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分线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
村 镇 建 设 |
工业园区 |
启动小屿门工业区块,原五金区块开发有所进展 |
40 |
酌情打分 | |||||||||||
城乡一体 化建设 |
加快中心村建设 |
30 |
酌情打分 | ||||||||||||
重 点 工 程 |
1、完成台江路路灯安装 |
20 |
酌情打分 | ||||||||||||
2、完成台江路绿化 |
15 |
酌情打分 | |||||||||||||
3、完成镇政府大院绿化工程 |
15 |
未启动全扣,未完成扣5分。 | |||||||||||||
4、完成下栈头村绿化工程 |
20 |
未启动全扣,未完成扣10分。 | |||||||||||||
5、育才路延伸工程 |
20 |
未启动全扣,未完成扣10分。 | |||||||||||||
6、台江路排水工程 |
20 |
酌情打分 | |||||||||||||
7、启动4号小区排房 |
10 |
未启动全扣 | |||||||||||||
建房审批 |
有效缓解建房审批问题 |
20 |
酌情打分 | ||||||||||||
专项整治 |
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 |
10 |
酌情打分 | ||||||||||||
市容管理 |
宣传教育 |
10 |
酌情打分 | ||||||||||||
环卫管理 |
20 |
酌情打分 | |||||||||||||
规范行为 |
10 |
酌情打分 |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40 |
酌情打分 | |||||||||||||
附件2:
内部管理考核细则
项 目 |
指 标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政治学习 |
学习记录、考勤各15分 |
20 |
记录每少一次扣5分,因病因事请假未参加扣2分,每无故缺1次扣10分。 |
考 勤 |
工作人员的上班出勤率 |
60 |
每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3分,旷工一天扣6分 |
办事效率 |
严格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 |
30 |
视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办事群众满意度,酌情打分 |
信 息 |
被《干江信息》或县以上刊物录用(具体指标以党委文件为准) |
60 |
每少1条,扣10分,扣完为止 |
其 他 |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20 |
视完成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打分 |
廉政建设 |
严格执行“四条禁令” |
40 |
每违反一条,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整体形象 |
严格执行亮牌上岗、持证上岗、去向告知制度、卫生包干制度,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 |
20 |
每违反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附件3:
干江镇农村工作指导员及驻村干部考核细则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 |
扣分标准 | |
村 级 党 建 督 导 25 分 |
列席村级两委的各种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商议和决策,扎实推进“先锋工程”建设,健全村级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全面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 |
3 |
酌情打分 | |
党支部(总支)核心地位突出,职责明确,争创“五好”党支部总支活动成绩显著 |
3 |
酌情打分 | ||
协助村级党组织选拔培养好一支由2-3人组成的素质较高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并做好备用结合 |
2 |
未建立全扣,备而不用的扣1分 | ||
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开展班子岗位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有记录,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开展的各种培训 |
3 |
每少一次扣0.2分,上级培训无故不请假一人扣0.2分 | ||
有党员发展规划,年培养党积极分子1-3人;实行党员发展、转正公示制达100% |
2 |
未完成一点此项分值全扣 | ||
逐步完善党员活动室,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至少活动8次,并有记录 |
3 |
活动每少1次扣0.1分 | ||
逐步完善党员电化教育室,每年至少活动5次,有记录 |
2 |
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 ||
村级班子成员党员无违法违纪 |
2 |
有则全扣 | ||
团、妇、关老协等组织活动正常,积极发挥作用 |
3 |
酌情打分 | ||
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
2 |
未完成全扣 | ||
富 民 强 村 服 务 55 分 |
农 业 工 作 10 分 |
鼓励发展产业化农业、推广适度规模经营 |
2 |
酌情打分 |
按设计要求,完成万亩低产田改造 |
2 |
未完成的不得分 | ||
森林防火 |
2 |
发生森林火灾扣1分,未及时组织人员扑灾扣1分 | ||
挖除文旦黄龙病病株达100%,限额林木砍伐 |
2 |
未完成文旦黄龙病挖除扣1分,发生乱砍伐林木扣1分 | ||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
1 |
未完成的不得分 | ||
严禁良田抛荒 |
1 |
酌情打分 | ||
二 三 产 业 8分 |
建立属地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档案 |
2 |
未建立全扣 | |
为属地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实事情况 |
2 |
酌情打分 | ||
帮助招商引资(村要求)或开源创收(村要求)的情况 |
2 |
酌情打分 | ||
二三产业发展匀速 |
2 |
酌情打分 |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 |
扣分标准 | |
富民强村服务55 分 |
建 设 6 分 |
及时上报乱搭乱建和土地非法买卖情况,并主动配合整治 |
3 |
酌情打分 |
配合土地征用、规划编制等工作 |
3 |
酌情打分 | ||
卫 生 6 分 |
积极做好肠道传染病等疫病防治工作 |
2 |
有发病未及时上报且防治措施不力全扣 | |
完成农村改厕任务 |
3 |
未完成不得分 | ||
村级卫生管理和保洁队伍健全,工作正常,且村容村貌整治 |
1 |
酌情打分 | ||
计 生 6 分 |
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 |
2 |
每发生一例全扣 | |
计生信息掌握准确,及时上报 |
2 |
不及时全扣 | ||
计生村民自治合格 |
2 |
未达到全扣 | ||
综 治 7 分 |
治保、调解帮教组织健全,综治责任制落实,村级民事调解无上交 |
2 |
每上交一起扣0.5分,转化刑事一起全扣 | |
治安夜巡队活动正常,外来人口管理到位 |
2 |
酌情打分 | ||
综治档案齐全,建立规范化调解室 |
1 |
酌情打分 | ||
村治安秩序稳定,刑事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
2 |
未控制在1‰以内全扣 | ||
民 政 、 武 装 7 分 |
征兵预征对象到检率达100% |
2 |
未完成全扣 | |
建有殡改管理机构;贯彻落实殡改管理制度,火化率达100% |
3 |
每项1.5分,未建有或未达到该分值扣除 | ||
认真执行申请低保评议上报制;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
2 |
未做到全扣 | ||
寺观庙堂整治 5 分 |
严格按照拆、改、留标准进行管理,及时制止整改场所的反弹回潮和封建迷信活动 |
3 |
每违反被查处一次扣1分,黄牌警告的全扣 | |
及时掌握非法寺观庙堂的动态信息,一旦发现,要及时制止、及时反馈 |
2 |
酌情打分 |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 |
扣分标准 |
政策法规宣传10分 |
配有村级专兼职宣传员,每月刊出宣传窗1期以上,且有照片存档 |
3 |
未配有扣1分,全年少刊出1期扣0.2分 |
按镇政府规定及时组织各类政策法规贯彻学习会,且有记录 |
2 |
未按要求组织全扣 | |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
2 |
未达到全扣 | |
开展公民道德宣教和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
2 |
酌情打分 | |
推进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 |
1 |
酌情打分 | |
村情民意 调研15分 |
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三农”问题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上情下达 |
3 |
酌情打分 |
设立指导员“联系卡”、“民情信箱” |
2 |
未设立1项扣1分 | |
深入群众,走访调研 |
2 |
酌情打分 | |
搞专题性民意调查问卷2次;召开民情座谈会2次 |
3 |
未达到全扣 | |
记好《农村工作指导员民情日记》,每月4篇 |
2 |
酌情打分 | |
及时反馈基层新情况、新问题,年上报工作信息4篇、调研文章1篇 |
3 |
少一篇信息扣0.5分,少一篇调研文章扣1分 | |
民主制度监督20分 |
督促和指导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申报制度的完善实施,严格决策申报的六大程序 |
4 |
一个程序不到位扣0.5分 |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定期审批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
3 |
缺1项制度扣1.5分 | |
按照村级财务代理制的要求督促和指导,村级财务及时上报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 |
4 |
酌情打分 | |
建立村务公开栏,及时规范公开村务,财务每季公开一次 |
3 |
每项1.5分,未完成则该项分值扣除 | |
监督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执行,确保选举的公正与透明 |
3 |
酌情打分 | |
督促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贯彻落实 |
3 |
酌情打分 | |
群众信访调解15分 |
随时了解掌握村里群众信访的原因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及时做好排解和上下沟通 |
4 |
未及时掌握全扣,未及时做到排解和沟通扣1分 |
会同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有效防止群众上访、集访 |
8 |
未积极协同处理全扣,酿成集体上访全扣,未能有效制止扣2分 | |
帮助村级组织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并加以认真实施 |
3 |
未建立全扣 |
附件4:
干江镇计生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及 总 分 |
考核评估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及要求 |
(一) 计 划 外 生 育 20 分 |
1、计划外怀孕对象在分娩前未掌握情况,导致计划外出生的。 |
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15分,累计扣总分。 | |
2、计划外怀孕5个月内,已掌握怀孕情况的并已采取补救措施。 |
不扣分。 | ||
3、计划外怀孕5个月以上,已掌握情况,但导致大月份引产的。 |
每例扣3分,导致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累计扣总分。 | ||
4、男方属本镇户籍,女方属县外户籍,出现计划外生育未掌握情况的。 |
每例扣10分,在前已掌握情况的,每例扣5分,累计扣总分。 | ||
5、凡出现计划外漏报、瞒报的。 |
每例扣20分,累计扣总分。 | ||
说明:以上4小点的得分计入总分分值,不足本项扣分的从总分中扣减。 | |||
(二) 基 层 基 础 25 分 |
1、掌握村里计生基本情况。 |
5分 |
做到情况明、底子清,酌情打分。 |
2、控制统计误差率。 |
2分 |
联村计生专干要核查好每次的统计上报情况,每出现一次误差,扣0.5分,扣完为止。 | |
3、驻村干部主动协助联村计生专干做好“三级随访”工作,(由联村计生专干做好记录)。 |
15分 |
①每少1篇扣1分;②每村选取其中5篇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一篇与实际不符合的扣3分(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 |
4、督促村级做好各种资料的保管和药具管理。 |
3分 |
实地查资料、药具管理情况,酌情打分。 | |
说明:①计生基本情况:包括总人口数、育龄妇女数、当年出生数、结婚数、四项手术数、怀孕数、用药人数、外出、外来人数;②资料保管内容:包括文件、透环单、信息反馈、卡册等。 |
项目及 总分 |
考核评估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及要求 |
(三) 查 孕 查 环 20 分 |
1、在本镇范围内应查人员限在二周内完成。 |
8分 |
未完成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2、在镇外县内应查人员限在一个半月内完成。 |
6分 |
未完成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
3、县外应查人员限二个月内完成。 |
4分 |
未掌握详细地址或联络方式的,并未完成的,每例扣0.2分;能准确掌握未查人员详细地址或联络方式而未完成的,每例扣0.1分。(扣完为止) | |
4、凡出现漏检的。 |
2分 |
每例扣0.5分。(限于45周岁以内育龄妇女) | |
(四) 宣 传 教 育 20 分 |
1、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 |
10分 |
随机抽查10户,9户及以上有宣传品的得满分,每少1户扣1分,直至扣完。 |
2、人口与计生法规和科普知识普及率90%以上。 |
6分 |
随机抽查6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问卷,20题中答对18题及以上不扣分,每少一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3、督促村级开展人口学校授课活动。 |
4分 |
实地看村级资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五) 依 法 管 理 15 分 |
1、杜绝生育二胎未批先孕现象。 |
4分 |
出现一例怀孕3个月以上的,扣完分值4分。 |
2、村民自治合同签订率95%以上。 |
5分 |
按村总户数计算,随机抽查5户,每少一户扣1分。 | |
3、生育二胎后,签订合同率100%。(一个月内) |
4分 |
生育二胎后,出现未签订合同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 |
4、督促村级实行政务公开。(每年12期) |
2分 |
所联村未实行政务公开的,每少一期扣0.5分,扣完为止。 |
项目及 总分 |
考核评估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及要求 |
(六) 优 质 服 务 20 分 |
1、对未落实避孕措施人员应在期内督促其避孕结育措施(如遇炎症除外,须持医院证明)。 |
10分 |
每出现一例未落实措施人员扣0.5分,扣完为止。 |
2、随机抽查10人对“知情选择”的知晓率。 |
5分 |
一人不知扣0.5分,此项内容在调查问卷中体现,扣完为止。 | |
3、对重点未婚青年落实一年三次随访制度。 |
5分 |
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并有记录可查,酌情打分。 | |
(七) 流 动 人 口 管 理 20 分 |
1、督促村建立外出流动人口经常性联系制度。 |
2分 |
实地查无联系资料即扣完为止。 |
2、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制度。 |
8分 |
在本镇居住1个月以上,都应登记在册、记录规范、人数准确。每漏登一人扣0.5分。随机抽查5人,验证在90%以上。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
3、对90%以上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
5分 |
做好上门服务,服务内容要在登记簿中记录,未记录的,酌情扣分。 | |
4、杜绝外来人口在本辖区内计划外生育。 |
5分 |
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10分,累计扣总分。 | |
(八) 协 会 10 分 |
理事班子坚强有力,配备会员小组长,落实工作,发挥较好作用,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村民自治合格村的协会必须达到二类级以上。 |
10分 |
实地查资料看记录,酌情打分。 |
附件5:
干江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
一、基层基础(总55分)
1、信访排查、领导下访、接待工作(25分):
联系片(分管线)每月进行信访排查并上报2次,遇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及时进行信访排查并上报(15分),以排摸表为准,每少一次扣3分/人,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人;
班子成员要每月下访一次(5分),每少一次扣1分/人,以信访办下访登记记录为准;
班子成员要参加信访接待日接待活动(5分),以接待登记簿为准,每少一次扣2分/人。扣完为止。
2、设立村信访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2-3名(12分):
联系片所驻村未设立村信访办公室扣6分,以实地情况为准;无专人负责的扣6分,少一人扣2分,扣联片领导分数,按上报为准。
分管线要落实信访负责人,没确定的扣分管线领导12分。
3、信访工作研究(8分):
联系片上每年研究所联系村信访工作2次以上,以村会议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4分/人。
分管线每年要研究线上信访工作2次以上,以工作笔记为准,每少一次扣4分/人。
4、信访登记及反馈(10分):
联系片(分管线)对群众信访问题登记规范并及时向镇信访办反馈,应登记而没登记的扣2分/只,登记不规范的扣1分/只,扣完为止。
二、信访处理(95分)
1、群众越级进京上访(25分):
个体访:每发生1次,未掌握情况的扣15/人,掌握情况的扣8分/人,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扣6分;
集体访:每发生一起的,未掌握情况扣25分/人,掌握情况但未做工作的扣20分/人,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扣15分/人。扣完为止。
2、群众越级赴省上访(20分):
个体访每发生1次,未掌握情况的扣8分/人,掌握情况的扣6分/人,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扣4分/人;
集体访每发生1起的,未掌握情况的扣15分/人,掌握情况的扣10分/人,掌握情况的且已做了工作的扣5分/人。扣完为止。
3、群体越级去市上访(15分):
个体访每发生1次,未掌握情况的扣7分/人,掌握情况的扣5分/人,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扣3分/人;
集体访每发生一起的,未掌握情况的扣8分/人,掌握情况的扣4分/人,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扣2分/人。扣完为止。
4、群众越级到县集体上访(10分):
未掌握情况的集体访: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3分/人,11-50人的扣4分/人,51-100人的扣5分/人,101人以上的扣10分/人,
掌握情况的: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2分/人,11-50人的扣3分/人,51-100人的扣4分/人,
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1分/人,11-50人的扣2分/人,51-100人的扣3分/人,101人以上扣4分/人,扣完为止。
5、群众来镇集体上访(10分):
未掌握情况的: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1分/人,11-50人的扣2分/人,51-100人的扣3分/人,101人以上的扣4分/人;
掌握情况的: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0.5分/人,11-50人的扣1分/人,51-100人的扣1.5分/人,101人以上扣2分/人。
掌握情况且已做了工作的:每发生一批5-10人的扣0.3分/人,11-50人的扣0.5分/人,51-100人的扣1分/人,101人以上扣1.5分/人。扣完为止。
6、重复上访(10分):
要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处理,对初信初访工作已做到位而发生重复上访的视作无理上访处理;对初信初访工作未做到位发生重复上访的,进京、赴省、去市、到县各项分别计算,每项2分/人,重复发生的,重复计算。扣完为止。
7、劝返工作(5分):
一旦发生群众越级上访的情况,联片领导或分管线领导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劝返工作,有关办公室及驻村干部、指导员要协同信访办做好劝返工作。一次未到位的,扣1分/人,扣完为止。
8、凡到京、省、市、县各部门上访的,认同为到同级政府上访。
9、凡经京、省、市、县信访部门及镇班子讨论认定为无理上访的,一律不扣分。
10、对实施领导包案的信访件,按以上规定的50%分值扣该包案人分数,包案人不是该信访问题所在村的联片领导或不是该相关线领导的,该村联片领导及工作人员或分管线领导及职能办人员则按25%扣分数。
11、集体访的认定:指一次参与上访人数在5人(不包括5人)以上的。
三、信访报结及其他(10分)
1、信访报结(6分):
对负责调处的信访件要及时报结,省级的要在两个月内报结;市级要在一个月内报结,县级要在半个月内报结;本镇内按规定转办的,要在半个月内报结;领导包案的,要在一个月内报结,个别、特殊或重要复杂案件可在三个月内报结。
未经批准超过一倍时间的扣2分/人,超过二倍时间的扣3分/人,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信访信息预报:要求信访排查及时准确,如遇每月上报的可能进京、赴省、去市、去县、来镇集体上访排查以外的信访问题,必须在12小时以内报送信息,以书面材料为准;对突发的重大信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反馈。
3、信访问题解决单位与信访人居住地相异时,以属地原则为主。但实际居住地应予以配合。信访问题解决单位计分80%,居住地计分20%。
4、联系片、分管线要一起协同调处信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4分):
分管线(联系片)上信访工作,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指导员(分管线领导、职能办公室)应参与解决而未参与的,每次扣2分/人;扣完为止。
四、考核计分及结果的运用
1、盐盘、老傲前按80%扣分,下栈头、白马岙、甸山头、垟坑按90%扣分,其余村按100%扣分。
2、驻村干部、驻村指导员按实计分,班子成员按联系片、分管线两块内容进行考核,两块内容各为100分。
分管线未发生信访的,不予考核,有发生,按两块内容的50%计分。
班子成员按所联系村及线上的得分的平均数计算,主要领导按全镇的平均数计算,未驻村的人员按全镇平均数的80%计算。
3、考核计分有尾数的,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
4、本考核办法中所说的联系片(分管线)人员指:联片领导、驻村指导员、驻村干部。分管线人员指:分管线领导、下属职能办公室工作人员。所指扣分人员,如无特殊说明,均包括片上或线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