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93号)精神,2003年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按下列标准调整,其它补贴按在职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发给,工资调整标准从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分配在城区以外学校的毕业生工资标准
本科生:职务工资为410元,津贴为176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为100元。
专科生:职务等级工资361元,津贴155元,省定岗位津贴93元,职务津贴50元,县定补贴100元。
中专生:职务等级工资346元,津贴为148元,省定岗位津贴93元,职务津贴50元,县定补贴100元。
二、分配在城区学校的毕业生工资标准
本科生:基本工资499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为100元。
大专生:基本工资474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中专生:基本工资446元,省定津贴为93元,职务津贴为50元,县补100元。
城区学校包括:玉城中学,县职教中心,环山小学,玉环电大,县中心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城关中心小学,城关三合潭小学,百工中学,实验学校。
二00四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大中专毕业生 工资标准 调整 通知
抄 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日印发
(共印8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