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室,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玉环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精神,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为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教育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召开领导干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动员会。
3、制定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5月30日)
(一)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主题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活动,邀请教育局法律顾问作专题辅导。组织局机关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知识竞赛、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将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列入“四·五”普法计划并认真加以组织实施。
(二)抓紧清理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按照玉政办发[2004]26号《关于印发玉环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清理工作:
1、凡不符合许可法规定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改变行政许可范围或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期限和收费不一致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予以修改或废止。
2、凡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应当纠正,改为以该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应当纠正;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以及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收回行政许可实施权。
3、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依法停止执行;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主体,一律停止实施行政许可。
(三)对于清理后修订、废止的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和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查。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结合实际,针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部分和环节,加快完善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内容包括要建立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受理、审查、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制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制定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的措施和办法,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四、总结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各科室、各校要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以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OO四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许可办。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