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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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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小学:

  近年来,广大教师严格执行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对在职教职工带生私教管理的通知》(玉教[1998]15号)规定,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辛勤育人,无私奉献,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少数在职教师违规带生私教,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了正常教学活动,甚至出现了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台教监[2004]61号)精神,集中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和重点

  本次整治的对象为全县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中违规“有偿家教”在职教师。

  整治的重点包括: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有偿补课和办班;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之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不同,组成班子在家里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等。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04年3月—4月30日)。各校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层层发动,人人明白。在4月30日前,对照玉教[1998]15号文件规定,完成本校有偿家教的自查自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教育整改(2004年5月—8月底)。各校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狠抓教学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真抓实干,进一步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04年9月—2005年1月)。各校要通过暑假师德教育、教师节系列活动等形式,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之中。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各校要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切实地把规范有偿家教作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带生行为。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让教师致力于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推进素质教育。

    教师肩负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重任,是社会为之尊重的群体,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社会赋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爱岗敬业,勤勉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名教师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家教,以身作则,带动全体教师把思想统一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把力量贡献到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上来。

  (二)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有偿家教行为。为了使教师能致力于本职教学工作,潜心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我局不提倡在职教师带生私教,在职教职工如因学生家长对子女课外辅导的需求,从事有偿家教的,必须严格执行玉教[1998]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学生家长书面申请后,并对有偿家教问题作出书面承诺,报学校备案(小学报镇中心小学备案)。如未向学校备案,视同违规带生私教。从事有偿家教的教职工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要恪尽职责。同时,要对学生家教期间的环境、条件、安全提供必要保证。

  (三)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校有偿家教的自查自纠工作,对不如实自查登记且不自纠的教师要严肃批评,并限期全面自纠。对无理取闹、弄虚作假的人与事,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告我局纪检监察审计科。各校要及时地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文件精神,如未传达文件精神或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性质严重或造成安全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的,要按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加大有偿家教查处力度,我局将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对于在职教师顶风违规带生者,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回近年所收费用,并对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解聘。具有县级骨干教师以上荣誉称号的,一律取消资格。

  县教育局将设立专项整治电话:7224112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家教整治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纠风办。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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