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积极推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努力使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落实中小学“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教育局年初与各学校签订的《2003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县教育局“创安”领导小组对全县、镇乡中学、中心小学及民办学校进行考评。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的学校及金额通知如下:
城关一中 500元 城关二中 300元
城关三中 300元 城关四中 300元
城关成技校 300元 坎门一中 500元
坎门二中 300元 坎门文技校 300元
陈屿中学 500元 古顺中学 300元
陈屿文技校 300元 楚门二中 300元
清港中学 500元 芦浦中学 300元
龙溪中学 300元 龙溪小学 500元
干江中学 300元 干江小学 300元
沙门中学 300元 沙门小学 500元
鸡山中学 300元 海山中学 300元
海山小学 300元 人文中学 300元
榴岛中学 300元
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 考核 奖励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12 日印发
(共印4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