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要求做好全县外来务工人员肠道传染病
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肠道传染病疫情呈逐月上升趋势,肠道传染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目前,肠道传染病发病对象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病例数占全县总病例数的50%以上。夏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外来务工人员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玉环县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和《政府各部门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职责》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镇乡、各部门要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防止疫情的蔓延。
二、要进一步普及肠道传染病防治有关知识
各镇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镇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
三、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经贸等部门和镇乡要督促企业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增添必要的卫生设施,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基本的生活条件,营造安全、整洁的务工居住环境。卫生、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卫生管理状况、外来务工人员因病缺工情况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限期整改;限期没有整改的,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同时,要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县肠道传染病防治指挥部。
四、要进一步做好发病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贸部门以及镇乡要配合卫生部门监督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企业要及时将肠道传染病发病外来务工人员送往定点医院诊治。对于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要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外来务工人员推向社会或放任不管。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