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深入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的
意 见
镇机关:
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4月至11月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实施阶段。这一阶段,是今年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阶段。为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就开展好这一阶段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阶段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以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落实服务承诺,建立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提速加强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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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以实现一流工作效率、一流工作质量、一流工作效果为目标,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效能监察为手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增创发展新优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镇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动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阶段工作重点
机关效能建设,重在解决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组织实施阶段,全镇要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及监督。切实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搞好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了效能建设贵在坚持、贵在监督。通过定期刊出《芦浦督查》、《今日芦浦》等动态性刊物和组织举办“机关干部形象大讨论”专题座谈会、“效能建设”专题演讲赛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机关内部开展效能建设的情况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浓烈氛围。
2、深化创建党群“心连心鱼水情”平台系列活动。主要通过“三联二设一制”这个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三联”即联村、联企、联代表,规定镇两套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重点骨干企业、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中层干部负责联系本镇的党代表、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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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和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驻村干部负责联系所驻村内特困户、烈军属、弱势户,积极配合好驻村指导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二设”即设立民情信箱和网上信箱,在全镇16个行政村和13个建有党支部的非公企业设立民情信箱,在网上设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上报、答复,民情信箱每半个月收一次,网上信箱每天开一次,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做到件件有答复,定期通报,促进干部群众的沟通交流。并且不断完善“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监督自身、完善自身的有效途径。“一制”即制订考核制度,把这项活动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通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最真实全面地掌握各种社情民意,从而更加有序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3、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整体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人积极参与、多方齐抓共管。各办要各自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办在具体实施效能建设工作中要注重结合实际,一是和实现党的宗旨结合起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的标准。通过扎实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切实改进作风,减少会议、少发文件,深入实际,讲求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三是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结合起来,实现互相促进。密切党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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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群关系;建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廉洁奉公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健全芦浦镇调处行政村、企业、重点工程等有关事项规则。要求联村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线、各办互相沟通,互相协作。对村域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由联村领导负责,驻村干部共同处理解决。村域范围内涉及到各线较大的问题,由联村领导负责牵头会同相关的分管领导、驻村干部、职能办公室共同处理解决。涉及到二个或二个以上村的问题,由相关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相关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职能办公室共同处理解决。若是重大复杂的问题,则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或成立专门工作组或确定专人负责处理解决。镇重点工程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由工程具体负责的领导牵头会同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相关的分管领导,相关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职能办公室共同处理解决。重点骨干企业的问题由联企领导负责牵头会同分管领导,相关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职能办公室共同处理解决。一般企业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相关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职能办公室共同处理解决。各线、各办需招用临时工(一个月以上)的,则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报组织办由党委统一安排。未尽事项由督查办确定牵头领导和相关人员处理解决。并规定了处事期限。一般性问题七天内。较大的问题半个月内。重大复杂的问题一个月内。特殊情况的问题不在此限。
5、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完善并落实了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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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会议纪律、用车管理、机关人员上下班考勤、值班、接待来客用餐、党风廉政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并通过设立“回音壁” “公示栏”等相关公开栏目定期公布群众意见处理回复情况及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相关经验、做法,着力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要求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办公室制订具体贯彻意见,按期报告落实情况。对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拟订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和要求。根据督查计划和要求,具体拟定实施步骤,按时反馈、特别重要事项的督查,还要实行分阶段跟踪反馈,形成督查报告。督查结果在《芦浦督查》中予以通报,必要时要张榜公布。各线各办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如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督查,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应及时说明原因。要求效能监察中心将会议的考勤情况定期报送到组织办并及时汇总纳入干部考核之中,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严肃会议纪律;对上下班、请销假、休假、奖惩等考勤制度做了明细化的规定。对各线各办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督查不合格的分管线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扣除50%的年度考核奖。对存在的问题,被督查对象须在七天内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督查办。
6、完善全程代理办事制。要求全程代办人在接受询问后,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问明来访事由和办理事项,并负责引导给相应承办人;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依据、办事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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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对于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详细说明原因。全程代办人和承办人同时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健全服务承诺制。实行时限办结制度。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原则,合理简化办事手续。并将全程代办制工作和监察中心的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察中心在考勤监督、倾听民意、接待群众来访、联系效能监督员等关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组织实施阶段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一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一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
落实责任,作好表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分类指导,典型推动。在工作中要坚持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典型引路,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要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
加强督查,推动落实。要把督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真正使机关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充分发挥效能办和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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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完善效能监察中心、设立民情信箱、骋请专门的督查员、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运用督办登记表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相关制度和意见。要注意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 组织实施阶段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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