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公办普通高中:
现将台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择校费等收费管理的通知》(台计收费〔2004〕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按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教育局《转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管理的通知》(玉计价〔2003〕95号)有关规定执行。
玉环县发展计划局 玉环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纠风办、县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