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合同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格式条款合同文本的管理,现在要求相关企业将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报送本局备案。有关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备案对象:
(一) 房屋买卖、租赁及居间、委托合同;
(二) 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三) 旅游合同;
(四) 供用电、水、热、气合同;
(五) 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六) 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七) 旅客运输合同;
二、 备案提交的材料:
1、《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一式两份
4、主要格式条款的内容及说明
5、经办人的委托代理证明
三、备案时限:
企业应当在开始使用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样本向我局备案。
四、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备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格式条款合同是指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合同备案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中对格式条款合同的监督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企业将格式条款备案是对消费者的重视与尊重,是以人为本的企业生存之道体现,是企业家的远见与气度,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负责态度。工商部门本着为企业与消费者共同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格式条款的审查,并将结果公示,使企业的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以规范的合同行业提高社会地位,为企业的发展增强动力。因此企业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密切配合,自觉地做好格式条款备案工作。
2、依法备案,规范合同管理
为规范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工作,我局将实行备案、审查、公告、警示等措施,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受理报备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后,将对格式条款进行审查。无明显不当的,由我局编发备案号,使用企业可以在合同文本上予以标记。对违反《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二条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格式条款,将书面通知报备企业修改。报备企业应按规定进行修改或提出异议、听证等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修改的,我局将对该格式条款违反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对逾期不备案的企业,我局将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因此作为报备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权利义务,自觉地对不符合规定的格式条款加以修改,以制度促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