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
8月12日至13日我县受今年14号强台风“云娜”影响,全县各地普降大雨,部分村居被淹,致使井水及外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极易造成肠道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了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根据玉肠防指〔2004〕17号文件及县委县府提出的“大灾之后无大疫”指示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对全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实行暂停执业活动,参与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特作如下通知,希遵照执行。
一、自8月13日至8月27日全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一律暂停执业活动,全部从业人员在指定的辖区(村居)内专职从事灾后卫生防疫及井水消毒、监测工作,水井不分类型、不分区域,只要目前无处于封井状态,就要保证消毒100%,并做好登记,于每日16:30前将消毒、监测情况上报各镇乡卫生院。各单位在完成本辖区内村居井水消毒及监测任务达标后,允许在每日18:00以后开门从事诊疗活动,但不得诊治发热、腹泻病人。
二、积极做好灾后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主动配合镇乡、村居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灾后自我防病能力。
三、在规定停止执业活动期间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如擅自从事诊疗活动或经督查水井消毒监测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事管理条例》依法对其实行停止执业及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00四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