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
通 知
各“创安”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治安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较好地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办事处经研究,决定在61家单位开展“创安”活动。
希各相关单位接文后,不断健全有关制度,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创安”各项工作,为城关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城关办事处“创安”单位名单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4年2月26日
主题词:基层 创安 通知
抄送: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县公安局
城关办事处综治办公室 2004年2月27日 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