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建造下青塘华能电厂工程旧坟拆迁生态骨殖墓的批复
大麦屿开发区管委会:
你处因华能电厂工程厂区旧坟拆迁,要求建造公益性生态骨殖墓的请示报告已悉。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我县《关于玉环县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为此,我们组织人员对该墓地选址进行实地勘查,认为该选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经研究,同意你们建造位于陈屿下青塘村生态骨殖墓,墓穴总数为400穴,该公墓为骨殖安置墓,不得对外销售。希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玉环县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实施意见》之规定,必须严格按生态墓标准要求进行建造,不得擅自更改墓式,不得擅自超建扩建,加强绿化建设,该生态墓由大麦屿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接受县民政局监督。
特此批复。
玉环县民政局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