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深入开展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县委办特下发〔2009〕27号《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09〕28号《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丧葬礼俗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落实文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到位
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齐心协力,坚决推进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全力以赴把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工作落实
(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县委办〔2009〕27号文件要求推进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从
(二)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县委办〔2009〕28号文件要求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局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遇丧事要严格按规定操办,7天内将遗体运送至殡仪馆火化,火化后当日直接将骨灰运送至墓地安葬,完成一次丧葬过程,绝对不能在火化后将骨灰运回家,在家里做超度法会等迷信活动后再次择日出殡送至墓地安葬,并确保不在治丧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要认真执行党员干部治丧活动个人报告制度,一律不准参加“二次送葬”活动,带头做好并倡导勤俭节约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做好宣传
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宣传文件精神,尤其是驻村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员的作用,做好群众的劝导教育和思想统一工作。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创建文明活动 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玉县委办〔2009〕27号、〔2009〕28号文件的
通 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县委办特下发〔2009〕27号《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09〕28号《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丧葬礼俗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落实文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到位
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齐心协力,坚决推进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全力以赴把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工作落实
(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县委办〔2009〕27号文件要求推进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从
(二)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县委办〔2009〕28号文件要求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局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遇丧事要严格按规定操办,7天内将遗体运送至殡仪馆火化,火化后当日直接将骨灰运送至墓地安葬,完成一次丧葬过程,绝对不能在火化后将骨灰运回家,在家里做超度法会等迷信活动后再次择日出殡送至墓地安葬,并确保不在治丧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要认真执行党员干部治丧活动个人报告制度,一律不准参加“二次送葬”活动,带头做好并倡导勤俭节约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做好宣传
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宣传文件精神,尤其是驻村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员的作用,做好群众的劝导教育和思想统一工作。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创建文明活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