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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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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部门、企业: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楚门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楚门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楚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楚门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6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镇安监中队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二)镇土管所组织对矿山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三)镇交警中队组织开展系列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路政中队组织对车辆超限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五)镇工贸办组织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民爆物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六)镇村建建设办组织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无资质证书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监理企业配置的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人员到位率差或不履行监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七)供电所组织对无电力行业资质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非法分包转包项目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八)镇农办组织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水利项目不按规定实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和特种岗位持证上岗、违反规定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和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九) 镇农办组织对无证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或违规培训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超范围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行为,违规办理拖拉机牌证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镇工贸办组织对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和无证使用的行为,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一)消防中队组织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二)工商所组织对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彻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一)计划准备阶段(6月初)

  1、制订方案。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和今年“安全生产年” 活动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

  1、全面清查,依法打击。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集中梳理,分类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良好环境。9月份,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0至12月)。

  1、完善措施、深化行动。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在巩固

  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行为。

  2、搞好总结,健全机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安全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执法行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 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较大及以上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 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协调指导,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加强检查督查,在台风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楚门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和《关于印发玉环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6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要对下列情况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有关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治理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

  (1)深化平安畅通镇创建活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全面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确保道路安全工作机制和网络建设更加健全,道路通行条件更加完善,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动车万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乡村道路百公里交通事故死亡率及三年内驾龄驾驶员事故率下降。

  (2)深入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公路桥梁养护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完善桥梁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机制,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数据库。

  (3)认真做好县里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落实治理经费和治理责任,保证治理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成。

  (4)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六项工程”,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在高速(快客)班线及区内外干线新增(更新)班线中选用全承载式客车;在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中建立重点人员名单,对多次违章、违法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人员信息进行公告;督促运输企业完善、使用好GPS信息监控平台;引导一级客运站安装使用客运站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

  (5)开展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驾驶员培训、无证营运等专项整治。

  (6)推动建立镇、村层层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加强镇交警中队、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员协会等基层交通管理组织的作用。

  (7)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创建活动,县道以上公路沿线村居(学校、企业)力争80%以上达到交通安全村居(学校、企业)的要求。

  通过整治,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交通工程建设事故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

  2、农机。

  (1)治理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农机具维护保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机库棚和储油装置等设施的安全,建立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治理农机维修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农机维修站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维修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上岗等问题,督促农机维修站点符合《农机维修业户开业技术条件》的要求。

  (3)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牌证管理规定、规范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考试和发证关;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档案、年度检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清查专项行动,推进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

  (4)强化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监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和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等专项治理工作,清理无证培训机构、维修站点,查处违规培训行为和超范围维修经营。大力开展以整治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报废拖拉机上路、脱检审以及违规办理外籍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3、渔业船舶。

  (1)开展渔业船舶安全设备和有效使用状况的专项治理。

  全面排查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提高渔业船员对设备的使用、操作技术,规范通讯和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联络与开机制度,加强岸台通讯设备与运行制度的建设。

  (2)增强渔业船舶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检查渔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规程、值班瞭望制度的执行情况,渔船持有各种合法证书和合格上岗人员状况,加强与规范渔船签证出海制度的实施。实行安全隐患“黑名单”和重大违规项目处罚登记公布制度。

  通过整治,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兴安工作不断推进,渔船安全事故不断下降,努力遏制渔业船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4、非金属矿山。

  (1)治理违规开采。对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坚决予以治理。

  (2)治理违章爆破。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的预防措施;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治理露天矿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时,要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深凹露天采场要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备专用防洪设施;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

  (4)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准备物资器材。

  (5)治理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未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项目。

  (6)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问题。治理非金属矿山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问题及事故调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规范许可证换发工作。

  通过整治,控制与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杜绝矿山较大事故发生。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5、建筑施工。

  (1)认真部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建设工程参建五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

  (2)重点检查以下行为: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实施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未交底就进行实施的或方案落实不力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的;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实施安全交底制度的。

  (3)严肃查处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保护法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促进全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6、危险化学品。

  (1)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2)开展全方位的隐患大排查。企业要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全方位的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3)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督促企业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要按有关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4)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5)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标准化活动开展率达到100%,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活动开展率达到50%以上。

  (6)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7)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危险

  化学品登记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争30%以上企业完成登记。

  通过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明显减少,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逐步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7、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按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教育。

  (2)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

  (3)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从严控制城市建城区、人口密集区、热闹繁华街道、主通道零售单位的布点。

  通过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行为,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8、冶金有色。

  (1)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牢问题。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冶金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治理重点部位和环节的事故隐患。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必须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3)治理喷溅和爆炸事故隐患。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要及时排放;严格落实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以及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的防范措施;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严格执行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配置齐备,运行正常。

  (4)加强煤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煤气、氧气等气体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种监测、监控和防护设施配置齐备,运行正常。

  (5)治理“三违”现象。严格执行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按标准规程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6)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计划组织培训演练。

  通过整治,努力确保冶金有色行业生产安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9、机械制造等行业。

  (1)治理企业安全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

  (2)治理机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机械制造企业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铸造、锻造机械、铸造熔炼炉、工业梯台、工业炉窑、空压机、风动工具、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注塑机、输送机、特种设备等机械设备设施进行治理。机械制造要对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治理。

  (3)治理危险作业场所。机械制造企业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乙炔站、工业管道、酸碱槽、涂装作业场所、木料场所等危险场所进行治理。造纸企业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间、仓库、堆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进行治理。

  (4)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方面的隐患。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对有限空间的含氧量、通风换气、照明、警戒、应急措施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治理。

  通过整治,有序推进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0、消防。

  (1)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检查建筑工程是否通过消防设计

  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管道井封堵、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防烟封闭楼梯、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在建工程临时消防供水、消防车通、消防电梯等是否运行正常。

  (3)“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是否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通过改造的厂房、疏通逃生通道、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灭火器具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出租房屋。重点检查出租房屋安全疏散通道、内部隔断、用火用电、消防设施配备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5)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等规章制度是否落实。

  (6)星级饭店。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不到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落实现场管理、事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等工作措施。

  通过整治,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火灾隐患得到治理,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镇消防形势基本稳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11、水利。

  (1)治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事故救援演练,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开展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治理、制止港区挖砂现象。

  (2)治理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违规问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立项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制度。

  (3)治理在建工程重点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基础开挖、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倒塌、爆破和炮烟中毒、施工车辆和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治理水利安全监管力量配置不到位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5)建立水利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不良行为查询制度和水利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情况与企业声誉、招投标紧密联系,提高工程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水利企业、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12、电力。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治理隐患整改方案不完善、责任不明确、资金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检查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要求;输变电设备、发电主设备、发电主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电力二次系统及其安全防护、消防系统维护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特种设备和运输工具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各种临时用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重要电力用户特别是高危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企业建立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治理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符合要求、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不健全、应急装备和物资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机制未建立等突出问题。

  (4)完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防高处坠落、防火等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通过整治,促进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电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杜绝电力生产人身伤亡、杜绝电网大面积停电、杜绝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防止电力环境污染、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防止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发生,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3、特种设备。

  (1)治理超期未检。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务

  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责任。

  (2)治理违法生产。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加大对无证生产和超过许可证允许范围生产的打

  击力度。

  (3)治理违法使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向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配备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加强应急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按计划组织培训演练。

  (5)治理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的问题。制定出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严肃查处非法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违法使用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7)治理压力管道违法制造问题。督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及时取得制造许可证,做到持证生产。切实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等规定,严肃查处违法制造活动。

  通过整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4、教育。

  (1)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教育课、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常规教育情况和安全教育效果、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学校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情况和结合预案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情况。

  (3)重点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查处“超载”和“黑车”非法接送学生现象,加强学生上下车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消除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的卫生状况,食品采购流程、规范管理和销售情况,学校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对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

  (5)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和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等安全隐患,建立各有关部门有效合作的综合整治机制,整顿清理学校及周边的非法网吧、彩票点、游戏室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场所。

  通过整治,进一步消除校园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15、卫生。

  (1)重点检查卫生医疗单位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完善等情况,尤其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2)重点检查门诊、住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临时建筑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安全值班、巡查制度等落实情况。

  (3)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水、电、气、热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锅、容、管、特及大型医疗设备管理情况;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4)重点检查放射源、毒菌种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院内感染的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处置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医院等场所各类事故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卫生系统安全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迅速行动,自查自纠(6月初)。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认真督促,全面推进(6月至9月)。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突出问题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举措,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

  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

  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既要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又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电力、民爆器材、通讯、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要突出抓好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又要注意加强日常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管理,反“三违”现象,治理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摸清企业安全状况,科学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等措施督促解决;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按照“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要求,每季度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楚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6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围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继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安全社区”活动,着力推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大力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的氛围。

  4、认真围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宣传。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开展深化道路交通、“三合一”场所等重点行业以及矿山、工业企业用电、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等事故高发领域的宣传,促进上述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5、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积极推荐上级部门予以表彰和嘉奖。

  (二)努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发放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读本,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图版作用,认真组织好巡回展出工作,坚持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把安全文化真正渗透到企业的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2、强化社会公众及外来民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外来民工集中的村居和企业,通过协助村居和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标语、刊出宣传栏、巡展宣传图版等活动,逐步强化外来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和掌握基本安全防护、逃生自救知识和方法。

  3、积极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4、鼓励推进安全文艺创作。积极利用送电影、送戏下乡,组织“安全在我心”演讲比赛等活动,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电工用电安全培训、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安全培训。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复训和轮训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新招用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

  (四)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舆论引导预案,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及时发布有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理工作的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宣传教育行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加强沟通,推广经验。 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形势,进行有效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与今年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起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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