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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工会委员会文件
玉教工会[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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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工会关于举办建国六十周年
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基层教育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展示教职员工的艺术风采,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于10月份举办建国六十周年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及获奖作品展,请各学校和基层教育工会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学校在编正式教职工,或经人事部门备案签约一年以上的聘任制职工均可参赛。
二、书画比赛
1、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题材不限,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主题,弘扬健康高尚文化为宗旨。凡符合时代精神,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办学成果、办学传统和文化积淀等方面内容,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书画作品均可参赛。
2、作品形式与要求
①书法为毛笔,作品书体不限,书法作品不小于标准宣纸的四尺三开,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书法作品中的草、篆书体须附释文。
②绘画作品最大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整张,绘画以国画、油画为主,兼收其他画种。
③所有作品均须装裱,每位作者书、画各限送一幅作品。
④选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摄影比赛
1、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以反映建国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教育领域建设的伟大成就,反映学校建设与发展、校园风景、师生和校友精神风貌,具有较高艺术展示我县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与生活等。
2、作品形式与要求
①彩色与黑白均可。作品尺寸为7寸以上,不得装帧。
②每人限送摄影作品1-2幅,作品取材只限本县范围内的内容。
③参赛作品同时送交电子版(原作)JPG格式。作品只允许对色调、色阶等做适当调整,概不接收数码合成、捏造作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作,一旦发现有作假现象,将给予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理。
④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照片不多于4张。
⑤选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贴上标签,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作品请附注简短说明。
四、截稿时间及交稿方式
书画和摄影作品截稿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下午5时,逾期恕不接收。请各单位将参加评选的作品(摄影作品电子版)按时统一送交县教育工会办公室。
五、作品展览
获奖作品展览将在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展览,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六 、奖励
邀请专家为参赛作品评奖。分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设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七、特别说明
1、所有作品一律不退,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2、各类参赛作品使用权归县教育工会所有,县教育工会将获奖作品在“教育工会”专栏上刊登,或用于对外公益宣传等活动,不另付稿酬。
3、作品中涉及肖像问题, 有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负。
4、主办方保留本次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教职工 书画 摄影 比赛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4日印发
(纸质印发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