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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相继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其中溺水死亡人数占了近一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暑假期间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学生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牢固树立“生命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为学生的暑期安全打下扎实的基础;要正视现实,认清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现状,清醒地看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要求再严格一些,工作再细致一些,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疏于防范,以致造成悲剧。

  二、突出重点,增强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一)要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学生的防溺水工作,要在当地的山塘、水库、溪河等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认真组织乡镇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学校教师组成暑期学生安全巡查小组,建立巡查制度,定时到山塘、水库、溪河等进行巡查,及时劝阻,有效防范游泳事故的发生;要把学生校外安全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村居,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经常对学生开展游泳安全知识与救护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特别是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假期家访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强化广大家长的监管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严格教育和管理子女。

  (二)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甲型H1N1流感在国内一些学校聚集性爆发的态势和手足口病在我市婴幼儿群体中高发的特点,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性,以积极的心态去应对。特别是县教育局和各类学校要主动、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在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在原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订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储备必要的物资,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本着科学预防,按照“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预防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知识进课堂、进家庭活动,使学生及家长知道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重点是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加强指导,及时处置学校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管,组织人员对饮食、副食经营点进行集中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的商店、摊点,坚决销毁过期、变质及无厂名、无地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禁止学生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要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学校学生接送车的管理,确保接送安全。公安、交通、教育、交警等部门要对各种学生接送车进行一次集中的清查与规范,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违规纪录的接送车要停业整顿,对整顿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停止其接送资格,特别是要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严防非法黑车接送学生;要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状况的检查和维护,应该设立安全标识和设施的要及时设立;要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严肃查处带小孩超载和不带安全帽骑车带小孩的人员。各类学校要加强教育,增强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凡是学校组织的外出假期活动,必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营运企业的正规车辆,严防病车上路。

  (四)要切实做好学校防汛抗台工作。暑期正值梅汛台风期,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校舍倒塌等安全事故,县国土局和各乡镇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对有地质危害威胁的,要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加快治理步伐,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对处在山坡边、水坝下、江河边的学校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建设、水利、国土、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做好对各类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和气象灾害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防范。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防台、防汛的通知精神和应急预案,仔细排查和整改灾害隐患,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易受台风威胁的重点校产和师生宿舍要落实转移场所;要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对木结构校舍、木质人字架房子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被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防台工作;要强化暑期值班制度,加强巡查。

  三、加强保障,增强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持续性

  (一)要强化责任追究。为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县政府将建立学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和指挥协调,定期会商涉及学生安全的重大事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学生安全的监管责任,把抓好学生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排查与整治各种安全隐患,并在人力物力上予以优先保证。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安全事件责任人的责任,对那些执行制度不严格、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或敷衍塞责而导致学校安全事件发生以及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重大责任事故要依法从严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要强化分工协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和工作网络,有效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克服暑期管理的麻痹思想,做到学生放假,管理“不放假”,学生在家,安全教育和管理送到家,切实做到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本乡镇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认真做好宣传、管理、督查等各项工作,有效遏止安全事件的继续发生。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电影等媒体作用,以电视滚动条、送电影下乡期间加放安全宣传教育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以典型案例警示学生,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督促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公安、农业、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利用各自的短信平台定期发送相关宣传信息,形成关注暑期学生安全、共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浓厚氛围。公安、交警、消防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伤害中小学生刑事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对学校及其周边交通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工作,在执勤的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向社区、学校普及;要加强学校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交通部门要抓好师生用车用船安全的检查和治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力度和指导工作。工商、城管部门要着重清理学校周边的无证摊贩,确保学校师生有一个良好的饮食环境。文化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图书报刊市场,打击非法淫秽书刊、光盘的经营。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安全质量的勘查鉴定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山塘、水库的值班巡查。体育部门要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监管,加强对施救人员的责任心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对发生房屋倒塌、火灾、交通、疫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还必须报告县公安、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全力抢救。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暑假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以及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确保发生意外事故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置。

  

  附件:玉环县学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玉环县学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集人:杜惠玲

  成 员:舒建秋(县府办)

  肖加福(县委宣传部)

  姚碧松(县教育局)

      陈学明(县公安局)

          吴坚毅(县交通局)

          张伟华(县建设规划局)

          董  波(县水利局)

  林  晓(县文广新局)

  叶选宝(县卫生局)

  夏继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刘思玉(县总工会)

      王天展(团县委)

  倪辉珍(县妇联)

  林  杰(城关办事处)

  余景府(坎门办事处)

  李晓海(陈屿办事处)

  金哲蒙(楚门镇)

      林勤英(清港镇)

  陈应华(芦浦镇)

  陈时潘(干江镇)

  叶兰美(沙门镇)

      王建新(龙溪乡)

      王  华(鸡山乡)

  王焕鑫(海山乡)

  联席会议在县教育局下设办公室,主任:王德才(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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