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
现将《玉环县2009年度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 考核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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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流管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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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印发 |
玉环县2009年度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加强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平安玉环”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09〕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善就业生活环境、维护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建立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到位的目标,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在玉环的安居乐业。
二、考核原则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采用工作量、质、效与奖励相挂钩,业务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法
由县流管局组织相应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乡镇进行考核。并组织专项督查,主要督查管理人员的配备、作用发挥以及村居(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和其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2009年度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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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自查得分 |
核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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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机构 建设 (30分) |
1、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流管工作例会; 2、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流动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按500:1比例配备协管员; 3、有规范的工作场所,硬件设施齐全,保障服务管理所必要的经费开支; 4、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对村居(社区)考核,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5、加强专兼职工作、协管员队伍培训,一年不少于1次。 |
1、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2、未建立管理服务所、站的,少1个扣1分;无办公用房的,扣1分,少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协管员的,每一名扣1分; 3、场所不到位,硬件配备不全,资金保障不足的,视情扣2—3分; 4、未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扣3分;未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的,扣3分; 5、未对专兼职工作、协管员开展培训的,扣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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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工作 (40分) |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完整、齐全,主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相片)采集准确率达100%; 2、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 3、人户一致率达75%以上; 4、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责任书签订率95%以上; 5、做好流动人口的维权服务工作,防止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6、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专项工作。 |
1、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对于未及时给予维权服务,导致群体上访等事件的,视情扣1-5分; 3、专项工作根据检查、督查情况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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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上报 (30分) |
1、确定专兼职信息员,每年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 2、有关流动人口重大信息应及时上报,不漏报、迟报、瞒报; 3、准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与总结。 |
1、无信息员的,扣2分,每少一篇工作信息,扣1分; 2、每发生漏报、迟报、瞒报的,每起扣2分; 3、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报表、数据与总结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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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方面 (30分) |
1、加强与流出地协作管理,积极建立流动人口党员服务站; 2、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3、上报信息资料被上级录用。 |
1、每建立地域性的党员服务站1个,加3分; 2、经验被县级推广的,加5分;被市级推广的,加10分;省级及以上推广的,加15分; 3、信息被县级录用的,每篇加2分;被市级录用的,加4分;省级及以上的,加6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