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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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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环 县 财 政 局 |
玉人劳社〔2009〕85号
关于对浙江隆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家企业
实行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
通 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玉环县财政局、玉环县地方税务局、玉环县经济贸易局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实施办法》(玉人劳社〔2009〕44号)规定,经调查核实,浙江隆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岗位补贴的条件,同意发放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附件:《玉环县2009年第二期符合困难企业岗位补贴条件的企业情况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财政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