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
你们申请办理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业务主管部门玉环县教育局玉教职[2006]15号文件的批复,经审核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依法登记后,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于每年的3月底之前到玉环县民政局领取《年度检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登记情况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玉环县育民民工子弟学校
登 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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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性 质 |
注册资金 (万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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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育民 民工子弟学校 |
林仁文 |
法 人 |
30 |
县玉城办事处 华盛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