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
你们申请办理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业务主管部门玉环县教育局玉教职[2006]13号文件的批复,经审核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依法登记后,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于每年的3月底之前到玉环县民政局领取《年度检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登记情况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玉环县城关解放塘民工子弟小学
登 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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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性 质 |
注册资金 (万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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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城关 解放塘民工 子弟小学 |
郑子秀 |
法 人 |
30 |
县玉城办事处解放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