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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坎门办事处委员会 坎 门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办事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办:
现将《坎门办事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坎门办事处委员会
坎 门 办 事 处
2009年3月30日
坎门办事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办事处惩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推进坎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目前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具有坎门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作用不断显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办事处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既要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要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完善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的方式,不断取得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成效。
二、加大教育力度
(一)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每年对广大党员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积极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的形式。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宣统办
(二)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1、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
牵头单位:宣统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组织办
2、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纳入干部培训的教学内容。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宣统办
(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项目化创建工作,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纪检办、宣统办
参与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文教卫办、民政办、财政办、渔农业办
2、结合机关文化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3、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德育教育、学科渗透和课外活动,推进尊廉崇洁教育进校园。
牵头单位:文教卫办
4、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
牵头单位:工贸办
5、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廉
洁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6、结合创建“和谐社区”,将廉洁文化融入到社区文化,渗透到社区活动中。
牵头单位:各社区
7、结合创建“廉洁家庭”,把家庭助廉与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倡导清廉家风。
牵头单位:妇联
(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大宣教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宣传,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总结评估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
牵头单位:纪检办、宣统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妇联、文教卫办、财政办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一)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完善《坎门办事处建设工程领域廉政督查制度》、《坎门办事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坎门办事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坎门办事处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坎门办事处全程办事效能中心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工贸办、纪检办、财政办、村镇上建设办、
全程办事效能中心
(二)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1、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议事、情况沟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党内民主恳谈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宣统办、机关党委
2、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建立健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制度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宣统办、机关党委
3、探索建立同级党代会代表、进行评议监督制度。积极推行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宣统办、机关党委
(三)完善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票决制度,规范集体票决的程序和运行机制。对涉及坎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健全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努力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综治办
(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认真贯彻中央《廉政准则》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分层次建立各级各类干部廉洁从政(业)规定或守则。继续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以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宣统办、机关党委、财政办
(五)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围绕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突发应急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问责。加强对执纪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组织办、综治办、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事务所
(六)探索建立廉情预警机制
建立廉情预警联系点和廉情预警信息库,健全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反馈、信息运用等制度,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
报、纠风工作、效能建设、案件查处、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对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和党员干部,实行提醒告诫、诫勉纠错,促进廉政建设。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综治办、财政办、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事务所
(七)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深化拓展“三书两报告”制度,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1、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切实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确保中央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宣统办
2、突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年度个人总结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及公示、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
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宣统办、机关党委、财政办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
认真落实《监督法》、《中共玉环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严格审查和批准决算,审议预算的执行情况。重视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牵头单位:人大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财政办
(三)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
1、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程序。
牵头单位:纪检办、综治办
2、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牵头单位:纪检办
(四)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支持政协通过专题调研、提案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开展监督。完善向政协委员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政协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宣统办、财政办
(五)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1、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宣统办、工会、民政办、财政办
2、深化厂务公开。
牵头单位:工会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机关党委、工贸办、财政办、文教卫办
3、深化村务公开
牵头单位:民政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组织办、宣统办、财政办、渔农办、计生办、坎门土地管理所
4、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举报复查复核办法、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加大信访举报办理情况通报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制度。
牵头单位:综治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纪检办、组织办
5、探索建立群众评议党政机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制度,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组织办、宣统办、工会、团委、妇联、机关党委
(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宣统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
(七)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强化监督的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纪检办、组织办、宣统办、综治办
五、深化作风建设
(一)改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实施“一线工作法”,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蹲点调研、“驻村联户”、“一户一策一干部”、民主恳谈等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党政综合办、宣统办、机关党委
2、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管理,优化机关作风,节约行
政成本。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标准。从严控制会议,大力精简公文,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干部外出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干部出国境,严格干部疗休养管理。
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参与单位:人大、政协、纪检办、组织办、工会、财政办、村镇建设办
(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坚持办事处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为抓手,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办事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村干部廉洁工程,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办事处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认真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健全县、办事处、村三级农村财务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体系,加强财务审计和清账理财,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牵头单位:纪检办、渔农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民政办、财政办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
牵头单位:文教卫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财政办
2、开展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
药和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文教卫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财政办、安监中队
3、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牵头单位:村镇建设办、文教卫办、坎门土地管理所、坎门安监中队
4、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的监管。
牵头单位:财政办
5、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牵头单位:城管处
6、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纪检办
7、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牵头单位:渔农办
8、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牵头单位:工贸办
9、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事务所
10、进一步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队室(办事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牵头单位:纪检办
(四)深化效能建设
加强对行政执行的监督,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推进办事处全程办事效能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建立效能投诉回访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联系点的作用。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宣统办、机关党委、全程办事效能中心
六、推进改革创新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的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牵头单位:组织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牵头单位:财政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
(三)推进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投资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
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和概算审核制度。
牵头单位:工贸办
(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1、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制定方式,丰富征地补偿安置途径。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坎门土地管理所
参与单位:纪检办、财政办、村镇建设办、全程办事效能中心、
2、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实行政府采购。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措施。
牵头单位:财政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全程办事效能中心、招投标中心
3、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工贸办、民政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财政办
4、加强对民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反腐倡廉组织设置的范围和形式,逐步实现“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纪检组织”的目标。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
导、企业主理解支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工贸办
参与单位:纪检办、组织办、工会
七、坚决惩治腐败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着力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
(二)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继续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财政办、村镇建设办、坎门土地管理所、坎门工商所
(三)提升惩治工作水平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执纪、公正执法、安全文明办案,形成比较完善的办案程序规范体系。
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反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纪检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
(四)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实行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牵头单位:纪检办、综治办
八、切实加强领导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办事处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明确责任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纪检办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
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三)健全机制
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绩效测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督查
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检查工作贯穿于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全过程,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分析《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并提交工作报告。纪检办要会同有关科室,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