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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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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办事处省级文明城市复评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村、社区:
为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确保今年复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玉县委〔2009〕16号文件精神和玉环县2009年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责任分解表,结合城关涉及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注重实效,注重过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建理念,着眼于抓基础促提高、治难点建长效,动员全社会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2009年我县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评。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6月上旬) :主要做好组织机构的成立,任务和责任的分解,工作动员与计划制定,以及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中旬—8月) :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职能进行自查自测,排查不足,实事求是整改,扎实做好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
3、重点整改阶段(2009年8月—9月):进行模拟检查,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为查漏补缺明确目标,重点问题限期整改再提高。
4、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9月—10月):主要做好整改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考核督查,迎接省文明城市考核复评。
三、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办事处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把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各科室、村、社区要把省级文明城市复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任务分解到人并抓好落实,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的复评工作。
2、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科室、村、社区要根据玉环县2009年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对照标准,查找差距,明确办事处所负责任目标,相应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特别是对未达标的项目列为重点工作内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如期达标。各科室、村、社区根据责任分工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在9月10日前将收集整理的资料提交办事处创建办汇编。
3、健全机制,严格督查。办事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同时不定期邀请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开展重点工作视察,切实加强督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的到位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4、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办事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复评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宣传,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同时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复评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全方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玉环县2009年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责任分解表
2、城关办事处省级文明城市复评创建范围的村、社区名单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9年7月28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 创建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9年7月28日 印130份
附件1:
玉环县2009年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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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主要测评方法 |
分值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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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 人文环境 |
II-5 思想 道德 建设 |
III-16市民教育 |
1、有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 2、建立市民学校,有效开展活动; 3、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每少一项扣0.7分,直至扣完。) |
审看材料 |
2 |
县文明办 县教育局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城关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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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8 公共 场所 秩序 |
III-21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
1、无违章搭建现象; 2、无无证摊点现象,无乱设摊点现象; 3、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随机抽查三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实地察看 |
1.5 |
县城管执法局 县工商局 城关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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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22沿街店铺管理 |
1、无跨门营业或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2、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随机抽查三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实地察看 |
1.5 |
县卫生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工商局 城关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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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0 市民 文明 行为 |
III-25公共场所道德 |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的声音。 3、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随机抽查三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实地察看 |
1.5 |
县文明办 县文广新局 县建设规划局 城关办事处 |
注:非城关办事处工作测评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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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主要测评方法 |
分值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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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 生活环境 |
II-13 群众 文体 活动 |
III-36社区文化活动阵地 |
1、每个办事处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每个社区总面积不少于50㎡; 2、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 (随机抽查三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7,直至扣完。) |
实地察看 |
2 |
县文广新局 城关办事处 坎门办事处 陈屿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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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37居民对在社区参加文体活动方便程度的满意度 |
>80%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
问卷调查 |
1 |
县民政局 县文广新局 县体育局 城关办事处 坎门办事处 陈屿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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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38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管理与培训 |
1、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 2、≥80%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群艺馆、文化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 (每少一项扣0.5分。) |
审看材料 |
1.5 |
县文广新局 县体育局 城关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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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 创建环境 |
II-24 农村 创建 |
III-58机制健全、整洁有序 |
1、规划合理,各类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功能齐全; 2、村容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3、村事务、财务管理民主,各类公示栏健全,公示定时,项目明确; 4、乡风文明,村民安居乐业。 (每少一项扣0.5分。) |
实地察看 |
2 |
县农办 县建设规划局 县民政局 城关办事处 |
注:非城关办事处工作测评项目略
附件2:
城关办事处省级文明城市复评创建
范围的村、社区名单
玉峰村、北山村、渔岙村、李家村、南山村、
西山村、环城村、环西村、双庙村、上段村、
章家村、后蛟村、环东村、密杏村、塘里村、
小水埠村、山脚下村、后塘垟村、桃花岭村、
前塘垟村、下陡门村、 环礁村 、县东社区、
县前社区、东门社区、玉潭社区、垟青社区、
南门社区、西门社区、西溪社区、石井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