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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台人[2009]1号)和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准确掌握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岗位数量以及人员聘用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下一步进行的岗位设置奠定基础,以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实施。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1、调查范围: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县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且参加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也纳入岗位设置的调查单位范围。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列入此次岗位设置的调查单位范围。
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获得批准前,在规定范围内的,暂先列入岗位设置的调查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或原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后转企改制的单位,不列入岗位设置的调查单位范围。
2、调查人员对象:列入调查范围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对一些事业发展较快、在册正式工作人员超编且纳入人事(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也列入岗位设置调查的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人员以及认可使用编制外劳动合同管理的人员,不列入岗位设置调查的人员范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调查摸底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关系到事业单位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省里要求今年三季度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全面认真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
2、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各单位填报的调查摸底信息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统一报送数据盘和纸质材料。1月20日前,将调查表(表格可在“玉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文件下载区下载,网址:www.yhmohrss.gov.cn)以电子文档(邮箱:yhrsk@163.com)形式和纸质一并报送县人劳社保局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87221204
中共玉环县委组织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