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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现将浙教办体[2009]1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实际,开展相关活动。有意参赛的学校,将运动员报名资料于本月底前上报至基础教育科郭开处。

  二○一○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学校  体育  比赛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文件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浙教办体〔2009〕174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

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打造我省学校体育的重要品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共同举办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现将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足球联赛的目标

  作为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体育活动搭建舞台。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渐把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打造成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杯及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相衔接、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广大群众和企业所喜爱的浙江省学校体育的重要品牌和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足球联赛的原则

  (一)面向全体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通过不同层面、各种形式活动的开展,扩大活动参与面。各地、各校要在激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安全,鼓励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展示才华。

  (二)资源共享原则

  各地政府要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当地校内外各种体育资源,为丰富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服务。足球活动的开展应尽可能安排在学校和学校所在社区的体育场所进行,同时要向社区开放,积极吸引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的关注和参与,有效促进校园和社区体育文化发展。

  (三)注重效益原则

  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把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打造成学校体育的品牌。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通过政府、学校、企业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资助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以及足球运动的开展,增强活动的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

  三、足球联赛的形式

  足球联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足下生辉活动” (2010年3月底前完成),由全省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足球活动或比赛(形式不限,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第二阶段为“小鬼当家赛”(2010年4月底前完成),由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参加5人制、7人制或11人制比赛,赛出县(市、区)各组别冠军队。

  第三阶段为“中流砥柱赛”(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由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县(市、区)中学组的冠军队参加7人制或11人制比赛,赛出市级各组别冠军队。

  第四阶段为“总决赛”(2010年8月底前完成),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市中学有关组别的冠军队及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参加初中7人制、高中11人制的总决赛,赛出联赛各组别最终名次。

  四、足球联赛的参赛单位和分组

  (一)参赛单位: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的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以市、县(市、区)为单位选拔参加上一级球队。

  (二)项目:小学5人制足球(仅参加至第二阶段),初中7人制足球,高中11人制足球。

  (三)组别:前三个阶段比赛级别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确定。第四阶段设普通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和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男子组,暂不设女子组别。各队的所有队员必须同为一所普通中学学籍的、在校学习和训练的学生。已经送到体工队和各级体育运动学校试训、集训的学生不参加本联赛。

  五、足球联赛的奖励

  各地要根据联赛精神建立表彰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学校和广大中小学生参加联赛各项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联赛活动氛围。省里将制定《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奖励办法》(另文下发),对联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足球联赛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领导和指导,成立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联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足球联赛将在省足协的指导下,由省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负责全面操作下列工作:联赛资格审查工作,足下生辉活动、小鬼当家赛和中流砥柱赛的宣传推广工作,总决赛的竞赛工作,违规违纪的处理工作,有关奖项的推荐评选工作等(见附件2),保证竞赛活动在规程和规则的统一要求下进行,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七、足球联赛的推广宣传

  为了扩大联赛的影响,全面营造阳光体育运动氛围,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等电视媒体,钱江晚报等平面媒体将参与联赛的宣传报道和播放。联赛组委会将统一制定实施办法和宣传要求(见附件3),确定赛标、主题词、海报等宣传内容,请各中小学校确定专门的宣传信息员,落实相关要求,拍摄比赛实况,挖掘赛场花絮和赛前赛后感人故事,在当地宣传和播放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联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足球联赛的经费保障

  政府、学校、企业多渠道筹措经费。第一阶段比赛经费由学校负责;第二阶段比赛经费以县(市、区)为主负责;市级赛的经费以市为主负责;总决赛的经费以省为主负责。

  附件:1.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名

  单

  2.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3.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实施办法和宣传要求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刘希平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

  李云林 浙江省体育局局长

    :鲍学军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应祖明 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顾顺坤 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副总编

    :王志泉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扬平原 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徐剑津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调研员

  王之海 浙江省足球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李勤勇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

  康  凯 钱江晚报体育部主任

  唐万里 浙江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副处长

  下设办公室

    :徐剑津

  副主任:孟鲁敏、王再权

    :华云飞、姜  丽、罗  卫、张钰

  附件2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

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足球协会、省、市中学生体育协会、省中学生体协足球分会(筹)

  四、推广单位

  杭州泛洋体育经纪有限公司

  五、联赛日程

  (一)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由全省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足球活动或比赛(形式不限,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开展时间:2010年3月底前完成。

  活动地点:全省各中、小学校。

  (二)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由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参加的5人制、7人制或11人制比赛,赛出县(市、区)各组别冠军队。

  比赛时间:2010年4月底前完成。

  比赛地点:各县(市、区)。

  (三)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由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县(市、区)中学组的冠军队参加7人制或11人制比赛,赛出市级各组别冠军队。

  比赛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

  比赛地点:各参赛市。

  (四)第四阶段: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市中学有关组别的冠军队及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参加初中7人制、高中11人制的总决赛,赛出联赛各组别最终名次。

  比赛时间:2010年8月底前完成。

  比赛地点:待定(申办制)。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活动时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足球活动,以班级为单位选派选手参加学校内部活动。第一阶段的比赛,以培养兴趣,争取更多学生参与活动为目标。在组织形式、比赛方法、比赛内容、年级段的划分上可以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改革创新。如障碍带球、定点射门、顶球颠球等均可作为活动内容,使比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具体竞赛办法由县(市、区)和学校制定。

  2.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在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的组织下,依据省里的规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5人制、7人制或11人制的比赛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主客场制比赛,努力营造浓郁的校园足球氛围。

  3.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比赛共分为11个赛区,每个赛区各项目各组别至少5支球队(不足5支的市补足5支),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如达到8支球队即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两个小组前两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进行冠亚军比赛,负者进行争夺第三名的比赛。两个小组其他球队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相应名次。义乌赛区不进行第三阶段的比赛,其第二阶段的第一名直接获得第四阶段总决赛的参赛资格。有条件的市在比赛期间可举行ZSFL嘉年华的活动,展示校园足球文化和学生足球技艺,为更多的普通学生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机会。

  4.第四阶段: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市中学有关组别冠军队参加的决赛。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占名额,可直接参加决赛。每个组别队伍抽签分为2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第三、四名,小组其他球队同名次之间决出后续名次。第四阶段总决赛期间举行ZSFL“足下生辉”展示活动,展示若干优秀足球文化项目。

  (二)竞赛规则

  小学生、初中生的所有校内比赛和5人制足球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小鬼当家赛、中流砥柱赛的7人制、11人制适用规则,各地可根据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三)赛制说明

比赛形式

球员数量

(人/队)

换人规则

场地大小

(宽x长)(m)

比赛时间

中场休息

球门大小

(高x长)(m)

5人制

8-10

不限

15-25 x 25-42

20’x2

5’-10’

4

2x3

7人制

10-14

不限

28-56x45-75

25’x2

10

4

2x5

11人制

14-18

不限

45-90X90-120

40’X2

15

5

2.44X7.32

  七、比赛项目、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项目:小学5人制足球(仅参加至第二阶段),初中7人制足球,高中11人制足球。

  (二)组别:前三个阶段比赛级别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确定。第四阶段设普通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和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男子组,暂不设女子组别。

  (三)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以市、县(市、区)为单位选拔球队。第四阶段比赛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每个地市参加各项各组别球队不得少于2支,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包括在内。

  八、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小学。

  (二)初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注册或试训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联赛。

  (五)参加第四阶段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注册手续,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总决赛(注册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7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4人(不得少于10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参加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二阶段所在县(市、区)选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受名次限制)。

  (三)所有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和运动员注册卡。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中流砥柱赛结束,各市必须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各项目各组别冠军队的报名表、球队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及每人的2寸免冠彩照2张寄送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联系人:华云飞,电话:0571-88008735,传真:88008736。

  第四阶段的特殊规定:

  1.一旦获得赞助,凡参加本次第四阶段比赛的运动队比赛服装均由赞助单位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2.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或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金牌及证书。

  (二)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亚军的球队授予奖杯或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银牌及证书。

  (三)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季军的球队授予奖杯或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铜牌及证书。

  (四)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4-6名的球队,授予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五)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六)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 首届ZSFL初、高中最佳球员各1名;

  2. 首届ZSFL初、高中最佳教练员各1名;

  3. 首届ZSFL初、高中优秀教练员各2名;

  4. 首届ZSFL优秀裁判员8名。

  5. 首届ZSFL中小学生比赛优秀赛区(县12名、校24名)。

  6. 首届ZSFL优秀组织奖(市3名、县12名)。

  (七)凡符合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奖励标准的市、县(市、区),予以奖励。

  十一、资格审查

  (一)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费用学校自理。

  (二)第二阶段:由县(市、区)教(文体广电)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三)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四)第四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主要费用。

  十三、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四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 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 在比赛期间,“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四、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运动员注册办法

  附件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运动员注册办法

  一、注册要求

  (一)注册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不得空缺,经市级以上教育局审核、盖章,把原始注册申请表、户籍证明(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照片寄往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二)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一、二、三线运动员,参加正式试训但学籍仍保留在原校的运动员,在体校或挂靠学校具有双重学籍的运动员,都不得进行注册。

  (三)注册申请表必须附有运动员本人的2寸近照,并外加4张同一底片的2寸照片,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必须是运动员本人注册时的近期照片。

  (四)注册运动员的年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未能办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予注册。

  (五)所有注册运动员必须有省内户籍,如由省外迁入,必须在上报的汇总明细表“备注”栏内注明原省份及原始学校,如有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六)每年入学的高一新生注册时还必须附有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初中9年义务教育登记卡(复印件)。其注册期为每年的秋季。首届比赛为2010年的5月10日-6月20日。

  二、在进行注册运动员资料审核时,如果发现注册运动员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确认,不再补注。

  三、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运动员注册工作,各参赛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审核工作,严格把好学生的注册关,坚决杜绝中学生在注册中的弄虚作假现象。

  附表1

浙江省中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单  位

竞赛项目

  足球

组别

      子

学  校

照片

(粘贴)

运动员姓名

  (本人签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地

    省     市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高中会考证号码

(普通高中填)

现在所在的年级、班

入本校的

基本情况

入校时间

原来所在学校及班级(全 称)

录取方式

年  月

身  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训练年限

         年

现任班主任情  况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办公室):           (宅):

教练员情况

姓   名

年  龄

性别

家庭情况

家长姓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学校审核

  主管校长                 (签字)

                                    (学校盖章)

市或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公章)经办人           (签字)

省中学生体协意见

  附表2

浙江省中学生足球运动员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汇总明细表

  市(地、县):                       单位盖章:

运动员

姓名

性 别

运动

项目

注册

组别

所    在

中学名称

运动员

出生年月

备 注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

实施办法和宣传要求

  根据《关于举办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精神,为确保首届ZSFL联赛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对有关赛事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参赛学校和班级

  参赛范围:所有中小学各年级、班级的学生

  1.足球项目体育特色学校及准备申报足球项目体育特色的学校的班级参与率不低于80%;各市、县(市、区)的班级总参与率不低于40%;

  2.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的中学参与面不低于70%;各市、县(市、区)的中学总参与率不低于50%。

  二、开展形式

  1.各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比赛形式:5人制、7人制、11人制比赛、障碍带球、定点射门、顶球、颠球等;

  2.第二阶段比赛,各县、(市、区)以组织小学生5人制、初中生7人制和高中生11人制比赛为主,在条件许可下可采用主客场赛制,也可增设一些足球技巧活动的展示或比赛,为更多不同类型的选手和广大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

  3.第三阶段赛事,各市在组织初中组7人制和高中组11人制赛事的同时,可在赛事期间开展足球嘉年华活动,展示校园足球文化和学生足球技艺,为更多的普通学生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机会。

  4.第四阶段赛事,在举行初中男子组7人制和普通高中男子组、中职学校男子组11人制比赛的同时,将举行各地市选派的校园足球文化和学生足球技艺展示活动。

  三、宣传布置

  1.所有参赛学校必须在活动期间张贴指定的宣传海报(统一下发);

  2.比赛的场地上必须出现比赛的标志和赛事口号的横幅,并可选择通过围网、黑板报、横幅、服装等形式进行宣传(具体要求见附件);

  3.第二、三阶段的比赛,要求在当地媒体上对活动有所宣传报道。

  四、信息上报

  1.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校要指定信息上报人员,保证在第一时间把活动开展的情况(侧重特色、亮点、花絮)上报至指定信箱;

  2.第一阶段信息上报以学校为单位,要求所有参赛学校在第一时间把活动开展的情况(不少于2篇)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指定信箱;体育特色学校上报信息不少于4篇;

  3.第二阶段信息上报以县(市、区)为单位,要求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把活动开展的情况(不少于3篇,包括文字和照片)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指定信箱;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上报信息不少于5篇;

  4.第三阶段信息上报以地(市)为单位,要求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把活动开展的情况(不少于4篇)和赛事结果及影像资料(照片、光碟等)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指定信箱;

  5.组委会将设置最佳新闻奖,对优秀信息员和优秀信息(含摄影、DV)、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6.各地各学校上报信息的指定信箱为:huayf@zjedu.org,联系人:华云飞,电话:0571-88008735,传真:88008736。

  五、赛事统计

  1.要求所有参赛学校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并上报至县(市、区)教育局(2010年4月15日前);

  2.要求所有参赛的县(市、区)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并上报至市教育局(2010年5月15日前);

  3.要求所有参赛的市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见附表3),并上报至省教育厅(2010年7月20日前);

  以上工作将在联赛后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和表彰。联赛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附件: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宣传要求

  附件:

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宣传要求

  ZSFL是“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英文简称。联赛有关标识可在www.zs510.com有关专栏中下载。

  一、ZSFL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为赛场主导宣传用语,可用于赛场横幅、观众手举标牌等。以下为备选用语,各地各校亦可围绕“阳光体育运动”主题自主创造。

  1.祝贺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圆满成功

  2.阳光体育 阳光校园

  3.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4.我的联赛 我的欢乐

  5.“This Is My Game!”

  6.该是我们上场的时候了

  7.这是我的舞台 我做主

  8.所有的精彩 只因有你

  9.灿烂的人生从足下开始

  要求:每个学校必须悬挂两条以上横条幅,其中内容1为必须悬挂内容,其余2-8任选一条(也可围绕“阳光体育运动”主题自主创造)。鼓励多用宣传标语,以营造热烈气氛。

  二、新闻宣传

  省级新闻单位宣传:以浙江电视台、钱江晚报、青年时报为主,主要形式有:新闻发布会、图片报道、文字报道、专题报道、开闭幕式网络直播、新闻直播报道,学生及家长精彩DV、照片征集。活动过程中,联赛专题摄制组将根据各地通讯员提供的宣传信息,及时在各个阶段到全省各地深入采访报道。

  市(含下属县、区)级新闻单位宣传:以各地教育部门为主邀请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进行多角度宣传报道,并积极向省级新闻媒体提供稿件或电视直播新闻。

  校内新闻宣传:积极组织校园广播站、校园报、团体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发动宣传,让“阳光体育”活动在校园里热烈举行。

  三、赛场及承办地宣传要求(第三阶段起)

  (一)赛点学校(每市1-2所)推广要求:

  1.赛场要求大小必须符合赛制要求,质地为天然草坪或人造草坪;

  2.场地周围制作并放置A型广告挡板10块,尺寸1M×6M;

  3.配合推广公司安装球场围栏上联赛赞助商宣传画面,并保留60天;

  4.预留场地外开阔显著位置两处供放置展示位用,尺寸3M×3M;

  5.配合推广公司做好足球嘉年华活动。

  (二)承办地学校(非赛点学校,每市不少于20所)推广要求:

  1. 海报:学校宣传栏、学生宿舍和食堂门口张贴联赛海报(不少于10张);

  2.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本市的足球嘉年华活动。

  主题词:学校  体育  比赛  通知                                                       

    抄  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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