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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文件
珠城办〔2009〕17号
关于印发城关办事处2009年度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城关办事处2009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9年4月7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工作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 印28份
城关办事处2009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创新机制,严格执法,消除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的发生,促进城关办事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办事处将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强化基础”两条主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安全投入,消 除事故隐患,努力促进城关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杜绝“三违”现象;明显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及本质安全水平;更加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城关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
四、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城关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年城关办事处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台帐,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继续推行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制度,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三)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认真做好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摸清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的危险工艺的医药化工企业生产控制情况,并选择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作为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推行,淘汰一批生产安全控制水平低、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探索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控,加强对企业中试、小试报告制度的管理,切实提高溶剂回收环节的自动化程度和化工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继续加大对无证上岗行为的执法力度。
(五)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六)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管理。严格实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批制度,强化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参照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做法,在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设置醒目的剧毒化学物质周知牌和应急救援资料箱,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药品。
(七)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总结安全标准化达标经验,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评价,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在安全标准化达标中,要注重安全质量建设。
(八)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过程中,要严把换发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关闭,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合格有效,资质证件应齐全,标志灯、标志牌、道路运输货物安全卡应完好,同时要配备GPS卫星定位仪,并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行车记录,切实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
(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督查。落实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措施,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对相关安全技术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机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2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3月底)
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广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企业、员工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10月底)
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对自查和政府有关部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办事处安监中队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强化服务意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建设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
办事处安监中队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城关安委会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面对企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相关企业要认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同时,要在城关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二)严密部署,广泛发动。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专项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办事处安监中队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便民服务意识,又要积极联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种违法行为。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要把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标准化、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和依法许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着力使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
(五)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沟通,提出处理意见,认真研究后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加以总结,并于2009年11月5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送城关安委会。
附件:城关办事处2009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城关办事处2009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良强
副组长:耿玲姜
成 员:黄 仁 林列霞 曾华贵 李朝兴 朱 斌
肖金水 徐文清 郑祖满 项光旭 韩 蕊
江新月 陈 阳 阮善贵
下设办公室,主任:徐文清(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