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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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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环县 公 安 局

   

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要点》的

通  知

                                   玉公字〔2010〕8号

各科所队:

  现将《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南通会议和省、市两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两个最大”的理念,紧紧围绕世博会安保、“三项建设”等公安中心工作以及全县公安工作“三个稳定、四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抓好法制工作,加强法制服务保障,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一、工作目标

要以落实 “四个一、一回访”工作制度为主要抓手,以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为重要载体,通过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措施,确保2010年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进入全省优秀行列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教育培训工作

 一要强化执法理念教育。以全县政法干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局民警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性、平和、公正等执法理念真正付诸每个民警的执法实践,不断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动作的满意度。

二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民警年度执法知识教育培训计划,以学习《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载体,结合大练兵活动,确保每位民警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培训,并适时组织执法知识考试和竞赛。继续深化“执法讲堂”活动,健全师徒制,开展“小班化”培训和法制跟班学习。鼓励民警参加法学专业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教育和律师资格考试,保障复习时间和费用。

三要积极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制度。通过考试考核,对民警岗位执法资格分等级进行认证,实现认证等级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以此推进民警学法、执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民警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四要强化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专(兼)职法制员考核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局专(兼)法制员制度,通过考试认证、跟班培训、专题辅导、强化审核职能、建立执法档案等形式,加强对专(兼)法制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升专(兼)职法制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要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要以法制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自身能力建设。今年争取将法制室改制为法制大队,选拔优秀的法制人才充实法制部门,确保法制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四忠诚”教育、法制业务大比武,进一步提升法制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专业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建立执法规范化机制

一要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继续促进“四·四执法准则”、“三项规范”、“五严格”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完善五级审核、案件评判、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议案等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流转顺畅。严格中层领导办案制度,中层领导应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控告、投诉、信访等案件,年底对中层领导办案情况实行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二要全面推行“四个一、一回访”制度。从规范民警110接处警和案件查处入手,继续狠抓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处警现场取证和案件查处工作的规定》的落实,制定出台民警行为礼仪规范,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定期检查监督机制,采取周通报月抽考季综评的办法,加强督导,强化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案件回访工作,确保“四个一、一回访”落到实处。

三要试点开展公安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推行治安案件公开调解(裁决)、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试点有序进行,促进严格、公正、公平执法,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各部门要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公开执法信息,加大执法公开的力度。

四要建立健全执法激励长效机制。开展优秀专(兼)职法制员、执法办案能手、执法优胜单位等评比活动,树立一批执法先进典型,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执法奖惩机制,激发民警执法办案的主动性。

五要开展“基层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今年要确保刑大直属中队和大麦屿边防派出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基层执法示范单位,新创建1至2个基层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要积极努力,法制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育。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基层执法示范单位的予以报功,对被市局新确认为“基层执法示范单位”的予以嘉奖,对基层执法示范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法制的领导视情予以嘉奖或报功。

六要深化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关联络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公检法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单位联络会议,及时协调与外单位的执法工作,加强专项斗争法律指导和基层执法法律保障工作,及时解决执法难点、疑点问题,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增大执法检查考评工作力度

一要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强化日常考评和网上考评,加强随机抽查力度,加大平时监督的比重,实行日常审核考评与不定期抽考相结合,季度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通报预警,杜绝一票否决现象。考评结果每季予以公示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二要完善个案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整合纪检、督察、法制、信访等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落实市局《个案执法监督规定》,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控,落实涉法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执法监督警示通报,对发现的执法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法制部门要及时在网上点评和实名通报,对有执法过错的民警和单位要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执法建议书,并及时通知督察、纪委等部门开展责任倒查。

三要加大执法“顽症”整治力度。各单位要认真查纠本单位执法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三类案件”及办案安全防范、监管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突出对取保候审办理、故意伤害案件查处、非涉案财物管理、行政拘留执行等执法活动中“顽症”的整治,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县局关于办理取保候审案件和非涉案财物管理的规定,出台《行政拘留执行监督规定》,预防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发生。

四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坚持局长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办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法制部门与经办单位协作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点评、庭审旁听等活动,不断深化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出现有责变更复议、败诉和国家赔偿的,将实行责任倒查。

五要建立并推行案件集中评查常态机制。定期集中调取已结案件,确定专人或抽调部分兼职法制员对所有案件进行质量评判并落实整改,确保个案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各执法单位自身审核把关水平,培养自我纠正执法问题的能力,杜绝案卷包装等问题,将执法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在基层。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化,充分发挥执法信息化规范执法的作用

一要全面落实电子笔录系统的应用工作。加强执法办案平台三期的运用,推广使用刑事案件笔录模板、离线电子笔录系统,加强培训,确保办案民警(包括中层领导)均会使用电子笔录办理案件,实现行政案件实体证据与审核审批程序同步上网。今年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卷宗电子化率要达到省厅要求。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和维护,确保电子笔录系统的使用效率。

二要充分发挥网络执法工作平台作用。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经常性发布执法指导内容,每月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检查考评情况、相关执法数据等及时在网上进行通报,为基层执法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逐步完善网上执法管理,修订网上个案评判系统。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利用好网上个案评分、办案积分排名等系统,建立网上执法档案和台帐。要借助已研发使用的县局易考通和市局网络考试系统,增强民警网上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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