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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继续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统计基础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创我县统计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县继续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
一、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统计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通过一手抓统计执法检查,一手抓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营造全社会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这对于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更好地用数字说话,为发展服务,促进玉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范围和条件
(一)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范围
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主要在全县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中开展。
(二)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近两年内没有因统计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2.设置统计人员,且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按照《市县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3),得分90分以上。
三、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7月):组织开展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范围,以及统计诚信单位的基本条件等,动员广大企业参加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统计诚信单位的基本条件,在创建活动中切实加强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可以企业自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统计部门推荐(但需征得被推荐对象同意)。在程序上,企业应当向县级统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企业申报统计诚信单位的意愿;说明近两年来没有受到过统计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按照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的自评分,其中统计年报部分是对2009年年报的自评分,其他部分主要是对近一年来情况的自评分(见附件4)。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由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巡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稽查或专门组织力量,按照基本条件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县级统计诚信单位。
第二阶段(7-8月):组织开展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8月10日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县级统计诚信单位中,向县统计局推荐市级统计诚信单位,并填写市县统计诚信单位推荐审批表、市县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1、3)各一式二份,报县统计局;8月底前,县统计局向市统计局、台州调查队上报市级统计诚信单的推荐对象。
四、县级统计诚信单位的表彰和管理
对获得县统计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将由县统计局发文通报,授予“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牌匾;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对获得县级统计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两年内县级统计部门不再对其进行统计巡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以及投诉、举报的除外)。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其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否则由县统计局发出摘牌通知书(见附件5),取消其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对获得台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称号的表彰和管理按(台统【2010】30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办法执行。
五、县级统计诚信单位的重新核定
按照(玉统〔2008〕38号)《关于在全县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今年将对2008年授予“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见附件6)进行重新核定。在程序上,企业分别向县统计局提出申请,县统计局按照市县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见附件3)进行核实,主要对2008年和2009年年报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县级统计诚信单位重新核定申请表》(见附件2),向县统计局申报,申报材料参照《市县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资料参考目录》(见附件4)。对重新核定合格的企业由县统计局发文保留“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 称号,对重新核定不合格企业由县统计局发出摘牌通知书,取消其“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重新核定的组织工作,将重新核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市级统计诚信单位的重新核定工作按照(台统〔2008〕37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2008年授予“台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见附件7)
六、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和重新核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县统计局成立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和重新核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郑福祥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赵展神、黄文智担任,王晖、陈君岳、林有征、骆海峰、孔招林、叶长青、林坚等有关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有征兼任。要把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和重新核定工作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巡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工作与统计“五五”普法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结合统计巡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工作,认真做好市、县两级统计诚信单位条件的核实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和重新核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市县统计诚信单位推荐审批表
2.县级统计诚信单位重新核定申请表
3.市县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
4.市县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资料参考目录
5.摘牌通知书
6.2008年玉环县统计诚信单位名单
. 7.2008年台州市统计诚信单位名单
8.市级统计诚信单位重新核定申请表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统计诚信 创建 活动 通知
抄 送:台州市统计局,县府办、县法制办
玉环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