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考发〔2010〕16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相应资格证书。
四、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设初、中级两个级别,专业设置及考试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具体专业设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考试用书征订及要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订书,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交纳书款,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完成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征订单》(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证书、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网上填写后下载的《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并现场交纳相应的书款。
经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六、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市直。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说明。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0〕20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二)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征订和发行。
(三)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八、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 考试 报名
附件: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共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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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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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