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推动我县“三生教育”活动不断深入,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和写作水平,根据台州市“三生教育”活动总体安排,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台州市中小学生“美在生活”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美在生活。让学生热爱生命,感悟生活是美好和快乐的;生活的乐趣在于热爱,如何从繁重的学业中享受生活;如何在平淡的生活中发现美。
二、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县中小学学生,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生)三个组别进行。
三、参赛作品名额分配
县属学校、实验学校以及城关、坎门、陈屿、楚门、清港各中心中学和中心小学每个组别分别选送4篇作品,其他各校每个组别分别选送2篇。
四、奖项设置
送交作品经评选,每个级别将向市报送15篇作品,市每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者均发给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含县市区和学校)若干名。县级将不单独设奖。
五、征文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在各地各校层层组织活动的基础上上送、并且是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严禁抄袭。
2.参赛者可在老师的指导下,紧扣征文主题,抒写真知灼见、真情实感,要求思想健康、文笔流畅、构思新颖、立意高远、观点鲜明。
3.体裁和字数: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小学参赛者字数一般不超过800字,初中一般不超过1000字,高中一般不超过1200字。
4.打印:请用A 4纸按照以下格式打印:文章标题用宋体三号字打印,正文用仿宋体四号字打印。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教师姓名用3号楷体打在文章的最后。
5.截止时间:征文上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日,各校将上送作品汇总后通过K12发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林承列处。
希望各地各学校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做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培养自己,使“三生教育”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德育工作 征文比赛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