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浙教办审[2010]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中职 经费 审计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教办审〔2010〕79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促进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厅义务教育经费经常性审计抽查制度和年度教育审计工作计划,决定今年5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范围为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检查2009年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省教育厅审计组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按统筹兼顾的原则,再重点抽查有关县(市、区)若干所城乡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和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或其他有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内容与重点
(一)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情况
1.教育基金会及类似组织(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章程、注册资金、组织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以及年检年审情况。
2.有关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统筹比例、资金用途、预算管理等。
3.2009年基金会收入情况,包括定向捐赠和非定向捐赠的金额及占当期总额的比例。
4.2009年基金会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非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实“全部用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和“重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
5.捐赠管理情况,基金会在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过程中,有无签订捐赠协议,有无开具捐赠专用票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
6.中小学校收取的捐赠款是否纳入同级财政专户,是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在专户外管理使用捐赠资金情况,有无隐匿捐赠资金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爱心营养餐实施情况
1.营养餐享受对象情况,包括享受对象是否做到“应补尽补”、低收入家庭子女学生认定手续是否规范,享受名单是否经过公示。
2.营养餐供应情况,包括供应方式、每周餐数情况。
3.营养餐资金管理情况,包括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营养餐标准提高情况,营养餐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台账登记是否清楚规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免除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管理基本情况,包括寄宿制学校在校生人数、住宿生人数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宿舍的运行情况,包括投资金额、住宿生人数等。
2.2010年上半年实际免除情况,包括免除人数、免除标准以及相关资金落实情况。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情况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情况,检查学校是否严格按规定落实免除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等政策,停止收取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有无自立名目收费。
2.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核算是否规范、餐饮定价是否按成本补偿原则、食堂收支结余及使用情况,有无列支教师福利费或免费提供教师就餐挤占学生伙食费等情况。
(五)中职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国家助学金是否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五类生、贫困生和其他学生按不同标准分类资助),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国家助学金是否专款专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通过银行卡发放,结余资金是否按要求处理。
3.受助人数的申报是否准确,是否根据学生人数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
4.2009年秋季开始扩大免除低收入家庭学生范围实施情况,各地免学费学生目标比例是否达到,学校是否按规定全额免除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学费。
三、审计调查组织方式
先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力量对所属学校和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应委派专职人员以交叉、对口检查方式进行,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省教育厅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省教育厅将从各市县教育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计调查组,对全省各市、县(市、区)进行抽查。审计组成员实行混合编排和跨设区市回避制度。
四、审计调查时间安排
各市、县(市、区)自查工作要在5月21日前完成,同时将自查报告和调查表(附件1)报送省教育厅审计处。省教育厅抽查工作将在5月底开始,工作时间2周左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学生助学经费审计调查,是保障教育财政政策的落实,促进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调查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务求查实查清,并及时做好审计调查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调查表。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审计人员各2名(根据回避原则,抽查时从未被抽查的县市区中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于5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教育厅审计处(表式见附件2)。省教育厅组织的审计抽查工作动员部署和审前培训会议等抽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晟,电话:0571-88008997,电子邮箱:
wangshen@zj.gov.cn 。
附件:1.审计调查表
2.审计调查人员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2 :
审计调查人员推荐表市教育局推荐审计调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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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岗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请同时填列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相关信息。
主题词:义务教育 中职 经费 审计 通知
抄送:省审计厅,教育部财务司。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