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社会矛盾化解年 工作方案 通知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根据《玉环县“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规定要求,我局决定,2010年在局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维护全县政治社会持续稳定,为实施“推进沿海大开发,建设三大新平台”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明底数。做到现有的矛盾纠纷底数清楚,对存在的不稳定隐患胸中有数,对可能出现的衍变趋势判断准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清积案。绝大部分矛盾纠纷积案得到及时妥善调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集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数量和矛盾纠纷总量明显减少。
(三)防源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群众利益诉求和解决渠道更加畅通,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因素逐步减少。
(四)建机制。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紧密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
(五)提能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有效落实,广大干部维稳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主要包括: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改制企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
(二)重点案(事)件。主要包括:工伤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因企业欠薪、劳资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集体信访的;工改引发的矛盾纠纷;各类信访积案,特别是2008年底以前发生且至今尚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按照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部署做好清理工作。
(三)重点对象。主要包括:有跨地区串联聚会、策划组织集体上访苗头的军队退役人员;转制企业的退休人员;有赴省进京和到上海世博会上访、滋事迹象的各类重点人员;信访挑头、教唆、组织者;对社会和政府不满,经常在网络上发表攻击性、煽动性、组织性等有害信息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原则上分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这阶段,我局将成立“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关日常工作。同时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这阶段,将在5月底前完成。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展开“地毯式”大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切实掌握各条线存在的矛盾隐患和信访问题。排查中,一是要通过排摸,搞清现有的矛盾纠纷底数,做到件件有登记。二是要通过排摸,理清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隐患、苗头,做到事事有分析。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判,对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矛盾衍变态势有准确的把握,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阶段。这阶段,将在6月至8月份展开。主要措施是:一是要全面梳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矛盾隐患、信访问题的起因、性质和复杂程度等,全面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二是要落实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化解责任逐件落实到各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三是明确要求。对一般矛盾纠纷,能够及进解决的要落实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就地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组人马、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逐一落实调处化解责任,限期解决问题。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将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仍将每月15日确定为主要领导接访日,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包案、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态势。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阶段。这阶段,将在9月至10月份展开。一要认真总结。对“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报送,确保措施的长效化。二要探索完善。要通过排查化解活动,进一步探索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化解调处机制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社会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大调解体系。三要健全组织。借助此次活动,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和健全诉调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与健全拖欠工资治理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清薪绿色通道。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这阶段,将在11月展开。准备有关资料,迎接县考核组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工作。要将“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与县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上海“世博会”期间的信访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统筹“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与全年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既要突出抓好矛盾化解年活动这项重点工作,又要按照全年的政法维稳工作部署,以点带面,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统筹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做到排查和化解相结合,预防和化解同落实,保证工作成效。要把经常性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统筹起来,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在日常执法管理、处理一起案件中,自觉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要将预防矛盾的发生作为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把化解矛盾入本职岗位的重要内容,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体现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强工作配合。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又要条块结合,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既要加强本系统内各个科室、单位的配合,又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既要加强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济救保障所的作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配合,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
(三)规范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涉稳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判,实行有效预测预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要做好矛盾纠纷月排月报月分析,重大矛盾纠纷一事一报。对经我县筛选确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案件,必须实行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认定成功调处化解的要及时报送结案报告。局办要进一步规范台帐资料,做到事事有登记,工作有记录。
(四)确保工作实效。要强化督查,严格工作责任查究制度。对活动中,该发现而未发现,该化解未及时化解,该稳控未落实稳控措施,造成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此次活动的结果将被列入今年我局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重点。
附件: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青平
副组长:王素芝 黄增书 张建国 陈奕康
成 员:施灵华 张 毅 陈晓阳 陈敏芬 卓建华
叶 斌 王 环 林 仙 张纪永 陈云峰
莫小平 陈文荣 蔡文彬 胡存尧 张文平
李鸣辉 陈朝松 莫咸荣 吴福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