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和市级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10〕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申报表于7月5日前通过K12发送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林承列处。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体育 艺术 评估 工作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台州市教育局文件
台教基〔2010〕71号
关于做好2010年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和市级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分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体育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函》(浙教体卫艺函[2010]18号)和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台教基[2006]3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各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申报
(一)我市还有4个县没有通过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验收,请有关4个县根据省教育厅、体育局、团省委、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浙教办体〔2006〕100号)精神,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的要求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漏补缺,落实措施,做好创建和申报工作。
(二)申请验收所需上报的材料为:申请验收的请示报告、实施方案、《申报表》、《申报附表》、《自评表》、工作总结、立项课题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验收所需表格请到浙江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网上下载)。
(三)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特色学校申报
(一)推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
(二)推选条件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新为核心,以现代办学理念和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特色学校创建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品位,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成绩显著。具体标准见《台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评分办法》、《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选标准》。
(三)推选项目
分办学特色、教育特色、教学特色、课外活动特色、管理特色五个项目申报。
体育与艺术教育特色作为课外活动特色项目申报,其中体育特色学校重点导向为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武术、跆拳道、定向运动、围棋等体育项目;艺术特色学校按声乐、器乐、戏剧、舞蹈、绘画、雕塑陶艺、工艺制作、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和民间美术等类别,明确具体项目。
(四)推选和认定办法
市级特色学校在各县市区推选基础上进行认定。推选和认定坚持“公开推荐,普遍认可,保证质量,鼓励先进”原则。
1.申报。申报学校须填写《台州市特色学校申报表》、《台州市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4、5),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报台州市教育局认定。今年台州市级特色学校临海、温岭两市各推荐8所,其中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4所,其他县(区)分别推荐6所,其中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各1所。已命名为市级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可申报今年的省级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各地要鼓励农村学校积极培育教育特色,推选的特色学校中40%以上比例应为农村中小学。
2.认定。经专家组审核,将认定结果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台州市教育局将予以命名。凡获得3个单项特色学校的学校,台州市教育局将授予台州市特色学校铜牌。
今年,省级体育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申报,因此,请各县市区务必在9月5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与《台州市特色学校申报表》一式2份报我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联系人:朱伟荣,电话:88582025,邮箱:zwr@tzedu.org.台州市教育局将于9月底前开展市级特色学校的评估和认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选省级体育教育特色学校8所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0所。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建设进行抽查和督导,根据抽查结果优胜劣汰,通过动态建设积极推进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各地和各校要高度重视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将此作为提升区域教育实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主要途经,并以评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办学内涵,推进教育与管理改革,提升学校品位,形成以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学校发展态势,从而提高全市教育整体实力。
附件:1. 台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
2.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评分办法
3.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选标准
4.台州市特色学校申报表
5.台州市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台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
一、特色学校创建目标[20分]
1、学校明确提出以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塑造学生为办学思想;以坚信每一个学生都有一定的潜能,都能通过教育取得优异成绩为办学理念;以争创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为办学目标。(4分)
2、学校在年度规划、长远发展规划中对发展特色有明确要求,在深入推进特色创建工作中有实质性措施,并且经过论证分阶段实施。(5分)
3、特色学校创建目标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学校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相关的保障措施,经费、人员、场地配置等得到保证。(7分)
4、学校努力在管理、教学、科研以及德智体美劳、科技教育等其中一个方面形成师生广泛参与,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项目。(4分)
二、特色学校创建内容[45分]
5、学校领导和教师积极实施科研先导和向教科研要质量的策略,将特色创建列为全校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内容,在特色创建方面有科研立项课题,能集中力量解决学校特色创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摸索出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7分)
6、学校教师在学校特色创建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经验在市级以上有关报刊杂志发表。(6分)
7、学校把特色创建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在各科教学中有效渗透特色教育内容;学校编有特色教育的校本教材。(7分)
8、学校将特色教育活动列入计划,开设体现学校特色的、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活动课程,并围绕特色创建的内容,开设选修课(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专题讲座),学校各部门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6分)
9、学校围绕特色创建目标,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环境氛围营造过程中突出特色建设的内容。(6分)
10、学校建立特色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激励、保障和评价机制。(6分)
11、为适应特色学校创建的需要,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明确的阶段性要求,形成热心于学校特色教育的教师群体,部分教师特色教育教学有较高的知名度。(7分)
三、特色学校创建效果[35分]
12、学校大部分学生的潜能得到开发,兴趣爱好得到培养,部分学生开始显露自己的个性特长;学生特色活动形式多样,效果较好。(8分)
13、学校经常组织相关团(队)或社团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竞赛活动,并能获得一定的奖项。(8分)
14、学校已形成个性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7分)
15、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创建效果显著,为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社区、师生、家长所认可。(7分)
16、学校管理水平高,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全面质量处于同类学校中上等水平。(5分)
注:1、括号内分值为该项最高得分,在具体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减。
2、经市级有关部门评估,最终得分在90分及以上者,可认定为特色学校。
附件2:
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评分办法
一、基本条件(20分)
(一)领导重视(8分)
1.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成立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2分)
2.学校有具体、可行的三年以上体育特色项目发展规划,有年度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及总结。(1分)
3.把体育特色项目工作业绩纳入年终考核。(1分)
4.学校有特招体育特长生的政策和实际行为。(2分)
5.生均公用体育经费高于同级同类学校标准,并根据体育特色项目的设置,核拨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必要设施设备的经费,训练、竞赛活动经费,教师(教练)的补贴,并做到专款专用。(2分)
(二)训练场地、器材设施(6分)
1.学校基本具备本校体育特色项目的标准场地。(3分)
2.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器材。(3分)
注.评分细则:
(1)学校无场、馆、房所有权,又没有100%使用权保证的,降1分。
(2)使用权指能保证校运动队正常训练使用,并与所有权单位签有保证使用权协议书及场馆使用记录可查。
(3)长期(1年以上)租用场地可按实际场地计算。
(4)各项目场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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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
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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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泳 |
4条以上标准宽度泳道的25米以上游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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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排球 |
有训练馆或4块以上符合标准的室外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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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球 |
有60米×40米以上面积的足球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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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有3×20米×5米(长、宽、高)或800平方 米以上,能放置6副以上乒乓球台的训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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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
有训练馆(内有4块以上符合标准的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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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 |
有专门的健美操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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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 |
有专门的围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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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 |
有2片以上标准的网球(短网)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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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 |
有专门的跆拳道训练房 |
其它项目由省教育厅、体育局根据申报校实际条件情况再作审批。
(三)师资配备(6分)
1.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并有专职的体育特色项目的教练,教师(练)具有相应的学历,并能满足特色项目教学和训练的需要。(3分)
2.体育教师(练)有培养、培训计划(指参加国家及省、市、县教育、体育局主办的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并给予经费保证。(3分)
二、体育活动与竞赛(40分)
(一)普及性体育活动(20分)
1.学校每年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办法,适龄学生合格率占学校学生总数的95%。(6分)
2.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1至2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6分)
3.学校能够因地制宜开展体育特色项目活动,有计划地把体育特色项目活动纳入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当中,学生参加体育特色项目活动人数占学校学生总数的50%以上(特殊项目除外)。(8分)。
(二)训练竞赛(20分)
1.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队,每年举办1次的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重点比赛项目。(5分)
2.校运动队训练经常化、制度化。做到课时、阶段、年度的训练计划齐全、规范、落实。校运动队平均日均训练时间达到1.5小时。(5分)
3.校运动队管理规范。建立特色项目校运动队运动员档案库,内容包括身体特征、生理机能、训练情况、运动成绩等。(5分)
4.校运动队每年至少1次以上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特色项目体育竞赛活动(无年度竞赛计划的项目除外),赛后有比赛总结。(5分)
三、工作成效(40分)
(一)运动队成绩(10分)
特色项目参加市级比赛,前三名计6分,4-6名计4分;参加省级比赛,前三名计8分,4-6名计6分;参加国家级比赛,前三名计10分,4-6名计8分(个人项目的名次得分为集体项目得分再减1分)。
(二)培养和输送(10分)
向高一级学校(体育特长班)、市队、省队(或部队)输送运动员(1名5分,累计满分为10分)
(三)学生体质(5分)
有真实数据表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5分)
(四)课程建设(5分)
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成绩突出,教学科研成果丰硕。(5分)
(五)示范作用(10分)
学校体育工作在一定区域内起示范作用,受到过省、市、县(市、区)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每次表彰分别得3、2、1分,满分为10分)
注:评分说明
1.学生性质认定的界限:以学生学籍为准;
2.学校参加省级特色学校比赛,本校学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占参赛人数的50%以上,比赛成绩方予认可;
3.工作成效中的运动成绩、输送人才、体质水平、课程建设和示范作用仅限近三学年度,并要有相关证明为依据。
附件3:
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选标准
一、办学理念先进
1.特色教育目标明确。
2.坚持面向全体学生。
二、管理机制健全
1.有健全的艺术教育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有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建设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
3.将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工作纳入对班级、教师的考核。
三、重视课程建设
1.全校各年级均按有关规定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
2.积极推进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水平;
3.重视艺术教育理论研究。
四、办学条件良好
1.能按要求配备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教学和活动器材,及相关图书、音像资料;
2.有满足特色项目活动开展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3.学校能根据特色项目的设置,保证必要的艺术教育和活动经费。
五、师资队伍稳定
1.有一支符合本校特色教育需要的艺术教师和校外辅导员队伍。
2.学校重视艺术教育教师的业务培训,支持艺术教育教师进修、观摩和到文艺团体实践。
3.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组织教师开展专题艺术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教师的理论和执教水平。
六、活动成效明显
1.广泛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建立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学校学生参加艺术教育特色项目活动人数占学校学生总人数的70%以上。
2.每年举办艺术节(月、周),定期开展活动,以多种形式吸引全校师生参与艺术实践。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教育比赛、展演活动。
4.特色项目在省、市、县级竞赛(展演)中成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公众评价较高。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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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特色学校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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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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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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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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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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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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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附件5
一、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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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概况 |
开展体育特色项目时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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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县(市、区)、市级特色学校时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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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参加传统项目活动人数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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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师资 |
人数及专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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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职称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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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项目专职教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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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施 |
现有场地和主要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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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对外开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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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经费 |
年度生均公用体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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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特色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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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行政用于体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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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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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筹体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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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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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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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考核评估细则”,逐项逐条陈述情况并自我打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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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荐和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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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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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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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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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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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体育 艺术 教育 评估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