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又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十分重要的一年,今年8月8日是全国第二个“全民健身日”。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县政府决定,开展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通过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全面展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五年来我县群众体育取得的成绩,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的原则,注重将大型集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与小型多样的日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活动内容
(一)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暨全民健步走活动。
1、时间:2010年8月上旬。
2、地点:玉环公园。
3、牵头单位:县体育局。
4、相关责任单位: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老体协、玉城街道。
5、健步走线路安排:玉环公园——康育桥(右转)——广陵路(往南)——长乐路(县人民医院)——玉环大剧院。
6、活动要求:各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健步走,服装要求尽量整齐统一,帽子由县体育局统一提供,每队人数必须在30名以上;各方队引导牌由县体育局统一提供,各方队自选1名队员持引导牌,可自备口号标语、横幅、鲜花等进行展示。
(二)各乡镇(街道)、部门、体育协会根据自身实际,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或其前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易于参与的各项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事先上报县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民健身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工作要求,着眼于“全民健身日”活动形式的新颖性和内容的多样性,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活动的关注度、参与率和满意度为目标,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加强指导和协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健身热潮。
(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全民健身日”活动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合作,确保全县全民健步走等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县体育局要具体负责本次全县全民健步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直属机关工委要做好各机关单位健步走方队的组织动员,县公安局要切实维持好活动现场秩序及行进路途的交通秩序,县卫生局要选派医务人员为老年人等活动参与人员提供急救医疗服务,县城管执法局要负责健身走沿途的卫生及流动摊点管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全民健身日”,城区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街道、体育场地等处要悬挂宣传标语,各村居(社区)可利用黑板报、公示栏等形式开展宣传,使全县广大群众知晓“全民健身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县级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加大对设立“全民健身日”重要意义的宣传,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生动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1. 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宣传口号
2. 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健步走活动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宣传口号
1、热烈庆祝我国第二个“全民健身日”
2、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4、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5、人人参与健身,人人享受健康
6、运动让生命增添活力,健康让生活充满阳光
7、普及体质监测,促进科学健身
8、体育成就健康,体育促进和谐
9、全民健身,你我同行
附件2:
2010年玉环县“全民健身日”健步走活动
报 名 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带队领导:
联系电话:
手 机:
参加人数:
说明:1、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县体育局群体科(传真:87251358),联系人:尤坚勇 (电话:87251358、13906541887),叶珠丹(电话:87251329、13506868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