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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政〔2010〕15号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办、各村居及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今年春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88号文件精神迎来的第一个大节,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更为关键和敏感。今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单位都要充分体现“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新格局的实效,近期要专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负责人按照各自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开展好指导服务监督工作。要主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安全生产负起全面责任,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打好基础。要引导激发社会对安全生产监督的热情,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氛围。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结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各项检查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各自职责,深入生产一线、事故多发路段、车站、娱乐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限期整改期间要落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自身的特点,重点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要健全门检等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严格制定春运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春运安全宣传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章、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家具企业、人口居住密集的村居以及各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
(三)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严防危化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实行分类登记建档,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限制零售经营点的存放量,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要根据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科学施救、救援有效。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值勤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楚门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节日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委会、县安监局、章勇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