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支部(总支):
现将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玉宣〔2010〕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通知》要求,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各支部在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结合教育局党委今年推出的“五个一”活动安排,将本单位的具体做法精心提炼,按照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的标准做好案例的报送工作。
请各支部务必于9月12日前上交一个典型案例到局党委(通过k12发送),局党委将挑选一到两个优秀案例推荐到县委宣传部参评。
附件: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玉宣〔2010〕48号)
中共玉环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0年9月2日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 典型案例 评选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玉宣〔2010〕48号
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县委办[2010]43号)精神,为总结和推广我县广大基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研究探索基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特点和规律,总结交流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创新经验和有效途径,不断深化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范围为:全县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在学习内容、学习阵地、学习方式、学习载体、学习手段、学习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案例。
三、案例标准
推荐的案例要符合以下标准:一是真实性。选送案例要来源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二是创新性。选送案例要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三是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四是实效性。选送案例所反映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典型案例分背景、做法、效果、评价四个部分编写,字数1500-2000。
四、其他事项
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层层发动,广泛调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案例的报送、推广和应用工作。
2、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系统的案例。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清港镇报送案例不少于2个,其他乡镇报送案例不少于1个,县级机关各单位报送案例不少于1个。所选送案例均需填写推荐表(附后),推荐表一式三份,于2010年9月5日前将推荐案例报县委宣传部理论科。
3、县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优秀案例10个、入选案例30个,并予以表彰和宣传。其中优秀案例将报送参评全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联系电话:87222213,电子邮箱:xc7222213@163.com。
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推荐表
中共玉环县委宣传部
2010年8月12日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 典型案例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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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宣传部,县委办、县府办
附: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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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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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背景、做法、 效果、评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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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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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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