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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干江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干江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 行动2010年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10512

 

主题词:清洁家园和谐乡村△  方案  通知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农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5月12

(共印35份)


干江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

2010年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动员会暨农房改造现场会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为抓手,结合本镇提出的“整体整治”三年行动内容,以打造镇容镇貌新形象、新景观,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集镇、主要街道两侧普遍存在的脏、乱、差和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及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变我镇面貌,提升我镇对外形象,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以建设滨海生态宜居城镇为总体目标,因地制宜争创市级卫生镇,推进新农村建设“整体整治”三年行动。

以“一绿两清三整治”(绿化玉环、清理垃圾、清理河道、污水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违法建设整治)为主要内容,力争通过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使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做到城乡联动,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见成效”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2010年作为基础之年,要集中开展“一绿一清一整治”(绿化造林、清理垃圾、污水整治),为宜居家园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一)绿化干江

按照《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化玉环、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玉县委办【20102号文件)要求,以打造“绿色玉环、宜居城市”为目标,以“生态和谐、效益兼顾”为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施策、梯次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全面开展“绿化玉环、美化家园”行动。

(二)两清工程

一是清理垃圾,镇区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由镇环卫所负责,主要措施为:

1、由专门的环卫工人进行及时清扫、处理、保洁,主要街道实行全天保洁,垃圾实现固定堆放、收集, 加强垃圾箱、环卫车辆、村级垃圾中转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清理基础设施建设并日产日清,垃圾压缩运送,实现环卫保洁体系的城乡全覆盖。

2、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卫生规定,清扫的垃圾必须倾倒在垃圾桶(箱、池)内,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在绿化带、河道中,实行垃圾袋装化,镇里将定期发放垃圾袋。

3、在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内不得放养鸡、鸭、羊、猪等禽畜。

至年底,镇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镇区主要街道清扫率达到94%以上。2010年工作任务:5月上旬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集中开展垃圾整治;5月中旬配足村级保洁人员;5月中下旬以交通沿线为重点开展垃圾清理大检查;6月底前制定全镇分区网格化保洁责任图和责任手册,将保洁责任落实到各镇属单位企业、各行政村,建立健全全镇垃圾清理有效管理机制。

二是清理河道。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面整治农村河沟池塘,加大清淤疏浚和水系沟通力度,有效控制河道淤积,绿化河道环境。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继续做好城区河面卫生保洁工作,巩固保洁成效,实现保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推进各村河道卫生保洁管理工作。由农办负责,对河道两岸垃圾定期进行打扫和清理。同时在河岸多设垃圾收集点,定期清理,为村民倾倒垃圾提供方便。其它农村河道两岸垃圾整治纳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2、加强河道卫生执法工作。河道卫生,整治垃圾源头是关键,加强现场执法是保障。我镇将组织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安排人员做好取证和查处,进一步加大对丢倒生活、工业、建筑垃圾行为的现场处罚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河道卫生问题。我镇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及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阻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进行执法;加大对乱倒垃圾、工业、建筑废料等行为的处罚,杜绝乱丢垃圾等不文明卫生行为。

3、加强河道清淤清障工作,由农办制定河道清淤整治总体规划,落实河道清淤整治经费,建立长效运作机制,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进河道工作清淤整治;加强对涉河工程的监管与执法,彻底清理河道施工围堰,确保河道排洪畅通及保洁船只通航;加强河道管理,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

建立河道管护机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在河道分级保洁的基础上,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道全流域保洁。2010年工作任务:投入70万元,完成河道绿化44亩,河道清淤疏浚3.4公里和河道保洁等工程。

(三)三项整治

一是污水整治。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的治理原则,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完善配套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形成覆盖城区的污水管网。对河边污水进行截污,把镇区周边及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整体城市建设规划,有条件的尽量做到污水进管、达标排放。科学指导沿河群众建立化粪池,达到无污染、无害化处理要求,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2、应加强对沿河企业执法和监管,加强污染源监测,规范排污口设置,对违章排放污水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加强对水质进行监测,并对可能造成水污染的源头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落实到位整改措施。

2010年底,新增2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镇 10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排放。

二是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主要措施如下:

1、主要街道(台江路、育才路、繁江路、麦莎大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道路及绿化带不得堆放货品、杂物等,更不得将其作为临时仓库,一经发现将强行清理。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占用主干道,需临时占用道路两侧人行道的,必须报城建监察中队审批,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遮栏。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3、镇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包括霓虹灯、画廊、广告栏、宣传牌、招牌等,规格和举调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与街景相协调,做到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安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4、在镇主要街道,建筑物设施上搭建彩牌,张挂横幅,装饰性标志,须经城建监察中队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加强车辆管理,对营运残疾车进行统一编号,并停放到指定地点(该点设在原老车站空地上,路面需硬化),设专人进行看管,收取管理费。残疾车主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占道乱停乱放。其它无证营运车辆以及私家车,必须停放在已有的停车线内,占道停放的车辆由龙溪交警中队进行处罚。

三是违法建设整治。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违法建设、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主要措施如下:

1、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各村、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

2、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坚决杜绝在镇规划区外建设和主要干道无序建设, 清理主要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

四、实施步骤

“清洁家园、和谐乡村”2010年行动计划从201055日起到20101225日基本结束,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1055201075。在宣传发动阶段,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大造综合整治声势,广泛宣传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增强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迅速掀起整治活动热潮。

2、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105152010105。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根据此次整治的目标任务、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3、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20101051225。查找整治工作过程中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整改提高。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决定,把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摆上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镇政府成立“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成立以盛性毅书记、黄海虹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员,责任任务层层落实到个人。以人居环境“八化标准”指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和服务强化八个标准,增加环卫行政管理和保洁力量,来提高保洁质量。依托“绿化玉环、美化家园”行动,提高我镇人居环境,提升小区品位,做到乡村和谐。

此次”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依据整治范围将任务分解到各办公室,发动全体人员齐抓共管。各办要明确责任区域,根据此次整治的目标任务、标准,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等传播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城乡建设与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加深对“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行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督查考核

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召集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组成巡查员队伍,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汇报、每季一检查、全年一考核”工作机制,对该项活动开展专项视察督查。对进度快、质量好、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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